透视法国科教界与企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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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法律保护促进研究人员、教师参与企业合作
早在1999年7月,法国创新与研究法明确确定了新的工作方式,允许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研究者个人利用法律条款参加企业计划并同时从事研究工作。法令规定公职人员得到批准后,可以两年一次,连续两次以个人名义,作为合伙人或领导人参加创建企业,目的是在执行公职个人和企业协议的情况下,保证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增值。
自创新与研究法生效以来,共计533名来自公立研究机构的人员收到法国科研中心科学伦理委员会发出的同意书,允许他们根据法律预见的不同情况参加企业工作:其中以合作或领导身份参与企业合作的132人;参与企业社会投资(资本限量为15%)或科技协作的372人;参与公司管理委员会或监督委员会的29人。
1、受到法律保护的合作方式:
研究法25.1条款,以企业合伙人或企业创建领导人的身份参与企业日常管理;
研究法25.2条款,与企业进行科技协作,参加企业活动或参与社会投资,资本限量为15%;
研究法25.3条款,参与某公司的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法国科研中心科学伦理委员会全权负责来自全国所有申请的核准工作。每年该委员会都发表一份决议评述报告。2005年,她裁决了98份申请书,82份获得批准。其中8份申请书符合25.1条款,71份申请书符合25.2条款,3份申请书符合25.3条款。这个数字与2004年相比有了明显的增加。
2、科研教育人员参与企业合作现状
2000-2005年连续6年,依据25.2条款参加企业工作的科研人员数量最高,达到372人,占总人数的70%。2002-2003年为科研人员参与企业合作的高峰年。
2005年,在法国科研中心科学伦理委员会受理的98份申请中,其中30份由大学提交,法国科研中心提交了25份,法国健康与医学研究院7份,法国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2份,法国农业科学院5份。来自各类型大学和综合技术研究所的申请遍布全国,覆盖不同的学科。
但是,研究负责人和研究员参与企业合作的比例经过2年的强劲增长后有所降低;在2005年获得批准的82名申请人中,研究员和研究工程师20人,研究负责人15人,其他人员9人,而大学教授38人,将近占到2005年申请人数的4成。这说明大学教授在参与企业合作方面表现出更多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二、推行卡诺(Carnot)资格计划,鼓励大学和研究机构参与企业合作
近两年,法国国家科研署为大力推进科技界与企业界的合作,采用了资格认证挂牌、设立专门技术相关机构、经费支持等方法,使法国科技界与企业界的合作领域更加宽广,企业创新的基础更加牢固。
1、卡诺计划的目标
“卡诺”资格认证挂牌计划是法国国家科研署专为公共研究机构设置的一个公约,其目的在于扩大法国技术研究的视野,给予“卡诺”挂牌研究机构具有能力、效率、专业这样一个公众形象;加强法国科技界在企业研发方面的影响力;促进技术转让,促进公共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以及鼓励创新;促进、引导公共机构研究人员与社会经济界人士,特别是企业界人士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国家级研究机构的杠杆作用。
“卡诺”资格认证挂牌方法借鉴于欧洲几个国家成功的经验,特别受益于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属法国技术研究前景规划的一个部分。
2、卡诺计划的运行机制
“卡诺”资格计划首先要确认从事公共研究的单位是否具备与社会经济界,尤其是企业界有效合作的能力,在加强他们相互了解的同时,国家给予财政补贴,以稳定他们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能力,发展他们之间专业化的合作伙伴关系。
获得资格的机构被称为“卡诺”研究院,可得到国家科研署的财政资助,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完成合作研究合同的增长量而定。目前设想合作研究占到全部研究工作的40%,教学工作不计在内。根据同社会经济界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数量及其增长量计算,研究机构可以得到国家大量的财政资助。从2006年起,国家对“卡诺”标牌项目的专项投资为4千万欧元。
“卡诺”挂牌研究院是一个经过认证的研究实体,有明确的地理位置,先进的研究内容和相当规模的研究实力。她能清醒地制定自己的研究战略,包括技术定义、竞争力定位、市场需求和合作政策。
“卡诺”挂牌研究院掌有真正的控制权和内部组织权,包括划拨资源、制定战略、签订合同、调配人力等。她的研究活动应依据国际最优秀的标准,高规格高质量。她要引导业内的研究潮流以保证自己的科技资源,同社会经济界展开广泛的合作研究,维护自己和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
“卡诺”挂牌研究院是一个联合组织,该联合机构用“卡诺”挂牌研究院一个帐户开展互助合作工作:内外部联系,国家和国际方面的联系,信息基础的构建,挂牌实验室竞争力的汇集,为新合作伙伴和新客户建立通道,制定推广优秀的工作方法,建立支撑机构以进行计划和质量管理,进行技术改造、前景与市场调查、知识产权咨询等。“卡诺”挂牌研究院要遵守规章制度并致力于维护品牌形象。挂牌研究院4年更新一次,保留其法律地位和自治管理权,还可享受联盟机构内部的某些互助功能。
3、卡诺计划涉及的机构和学科
2005年10月24日在第一批公开招标的67名候选机构中,国家科研署选定了20家研究机构为“卡诺”挂牌研究院,他们是法国科研中心、国家机械和微型机械高等学院、 Belfort/Montbéliard理工大学、Franche-Comté大学、电信学院集团、电子、微电子和纳米技术研究院、理论光学与应用光学研究院、原子能公署、地质学和计量学研究局、农业和环境工程研究院、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巴黎眼科医院、巴斯德研究院、国家高等艺术工艺学院、机械工业技术中心、材料研究与材料工程学校际中心、建筑科学技术中心、波尔多材料与系统研究院、矿业学院、贡比涅理工大学和特鲁瓦(法国香槟-阿登大区奥布省省会)理工大学、法国石油研究院等。
2006年4月11日,高教和研究部部长代表决定:发给这些单位的“卡诺”标牌可以保持4年后再更新。2006年10月31日公开进行了第二届“卡诺”候选机构招标活动。2007年初公布的挂牌单位为13家,涉及的学科领域包括材料、微纳米技术、能源机械、信息处理与系统、化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矿产与能源资源、材料制作、工艺工程学、能源与可持续发展、能源材料与工艺、太阳能系列元器件、氢、能源管理、能源微资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能源技术及工艺、数学、图像处理、微波、光学系统、软件和智能系统、脂肪与类脂的营养、制作、表达、分析、安全等。生命科学包括病毒学、微生物学、寄生虫(病)学、细胞生物学等。交通与能源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可靠性和持久性、能源消费、环境影响,空气动力学、能量学、结构力学、声学、材料、飞行系统与飞行动力学。城市创新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网络、环境与服务。
三、法国科研中心全面推进与合作伙伴的协同工作
法国科研中心是法国最大的国立研究机构,旗下90%的实验室同一个或几个合作伙伴建立了协作关系,以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研究。
1、保持与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
实际上,法国科研中心已经与高教和研究机构的一百多所大学、著名专科学院、工程师学院建立了10多年的合作关系,与企业的关系也日益密切,特别是合办研究单元不断成长壮大,自办研究单元逐年减少。从研究内容和研究团队的融合程度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互依共存关系促进了中心的发展。
1995年,中心自办研究单元192个,合办研究单元273个,协办研究单元813个;到2004年,同类数字分别为98个,1043个,29个。合办研究单元大幅度上升,自办和协办研究单元则下降。
2005年,法国科研中心与企业签订了3901项工业合同,与工业合作伙伴签订了37项框架合作协议,共建了65个联合研究机构,获得了1.32亿欧元的收入(不包括欧盟合同)。中心共有2657项研究成果得到了有效应用,拥有7442项有效专利和578个生产许可证,获得了5000万欧元的产权收入。此外,1999年以来,中心下属实验室和联合实验室共创建了190个子公司。
2、加强与政府部门、地方行政机构的合作
法国科研中心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先进研究主题网工作,该主题网的13个计划中,有12个计划由中心提出;法国研究部对这些计划至少投入2亿欧元。中心自愿承担先进研究主题网研究和高等教育基地创立阶段的观察员身份,由合作局具体负责协调先进研究主题网的工作。先进研究主题网计划允许地理位置接近的大学、著名专科学院、以及研究机构围绕一个战略主题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允许大学以适合学校的方式首先开始互相使用各自的职能(协会、科学兴趣组、公共利益组、公共科学合作机构、基金会等)。合作局参与成立科学合作基金会,并将基金会作为先进研究主题网的运行基础。此外,法国政府给予先进研究主题网优惠灵活的政策。因为要想在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下占上风,必须快速反应,这意味着人员流动、决议制定、计划进展、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能够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
与地方行政单位的合作刚刚起步,只有几个大区与法国科研中心签有协议,如阿基坦大区、中部地区、埃松省等。但是地方部门的合作者已经清醒地意识到高水平的研究实力对企业更具有吸引力。现在每个大区都在制定未来《国家-大区计划合同》,因此法国科研中心加入了国家-大区计划合同网,并对此投入9千万欧元。
法国科研中心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优先发展与大区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其它法国研究机构的合作关系。
3、扩大多种合作方式
法国科研中心的合作方式多样化。中心合作局负责管理与大学的合作研究课题,同大区政府签订的合同为7年,同大学签订的合同为4年。
合作局制定了一种合同形式——《目标分配合同》,希望在2007年初呈报管理委员会批准。该合同的目的是理顺法国科研中心与合作伙伴们的关系。特别强调不要因为与地方或企业的合作而忽略未来可能出现新的研究课题。
另一种合作方式是双边协议。可以是与大区政府签订的长期共同投资计划,也可以是加强发展与某些著名专科学院、大学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协议不属于4年期合同。如有必要,合作伙伴可以依靠研究发展培训中心以使研究小组提出新的计划,而不必等到4年合同期满。
合作局还制定了《研究员-教师合同》。这项合同针对从事教育的研究员。到目前为止,他们的教学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应该建立某种与他们的教师-研究员同事待遇对称的制度。因此,法国科研中心提出建议:本人不想改变研究员身份,又有教学合同(1-3年)的人员可得到经济补贴作为回报。
四、鼓励大学培养创新型企业家
法国教研部紧紧抓住在法国教育系统中优先发展企业培训和企业家敏感度培养工作。实际上,培训企业家,向年轻人推介企业精神是对国家的一项重大投资。教研部技术局从1998年开始部署了一系列工作,提出建议,促进教育机构开展企业家教育工作。创新型企业家培训方式有以下几种:
1、企业家教学法实践观察
2005年,教研部在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领域继续开展有利于企业家的培训工作。方法之一为企业家教学法实践观察。企业家教学法实践观察于2001年由研究部、国民教育部、负责工业的国务秘书、企业创建署、企业家学会共同创立,作为一个优秀的实践活动曾经被欧盟的几个报告引用。它的3个主要任务是:
对所有水平的教育与培训系统——初级、中级、高级和继续教育进行不同实践方法的调查并对其提供赞助;
推广有关知识、方法及实践活动;
评估企业家培训计划的影响、作用以及相关主题速成学习方法的效果。
这些任务的目的是让大学生、研究生在信息和就业方面,教师在信息和教学方法方面,公共机构人员在信息和帮助做决策方面,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得到提高。工作主要集中在调查推广教育系统在企业界的活动,包括创新敏感度与创业精神、创业培训、对大学生创业计划持有者扶持计划等。
2、建立企业家俱乐部
方法之二为建立企业家俱乐部。对怀有创业意图和理想、持有企业家计划的大学生进行指导是企业家俱乐部的基本任务。在大学建立企业家俱乐部表明研究部坚持执行有利于创新的政策。企业家敏感度培训包括培养、促进创业精神以及对建立企业或新的经营范围的敏感度。企业家俱乐部的建立涉及到同一地点甚至同一地区的多家高等教育机构,以促进教育机构对企业的开放,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宣传有利于企业家的政策。企业家俱乐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对为大学生、教师、研究人员举办企业家敏感度培训活动进行清查分类整理,以便企业家共同享有他们的经验和策略,并因此保证大学生、教师、研究人员的社会、经济地位得到提升。
敏感度培训模式得到肯定,特别得到那些不希望从事教师-研究人员工作的博士们的肯定。其它敏感度培训活动如创建企业、企业再造,大学课程外的敏感度培训和授予证书等都可以与这些培训模式互补。
企业家俱乐部为大学生举办演讲会。演讲一直是激发和关注创办企业的重要因素,演讲可以让企业家们接近众多的大学生,也可成为各个不同的机构展示自己的一个窗口。演讲分为2类,一类是单独为某机构准备的培训;另一类是为所有机构准备的通用培训。报告会利于传播企业家文化——创建者们的人生经历、企业家的谈话可以消除大学生们对创业的神秘感。
企业家俱乐部还为教师举办多项活动,比如开放网络资源中心,为研究班的教师们举办交流研讨会,制定了教师企业家敏感度计划,实施培训职业培训者的工作计划等。
企业家俱乐部开展大学生企业家意图观察工作,格勒诺贝尔、卢瓦尔地区和北加莱海峡大区就学生对企业家的感觉进行了调查。调查使人们知道大学生对创业的敏感程度,帮助人们调整培训内容以符合学生需求,尤其是培训管理方面的问题。
企业家俱乐部与社会经济中心合作并参与计划制定,参与地方甚至国家、国际网络的建设。它可以方便大学生和教师进入其网站,同时使得社会、经济界重要人士参加企业家俱乐部的活动。
实际上交流是企业家俱乐部的中心活动。俱乐部的第一个目的就是通过有效的交流使俱乐部成员被大家所了解。从这个观点出发,小纪念章、小传单、广告、海报是广泛传播的实用工具。有的俱乐部在互联网上开办网站,有的正在计划中。这种人际间的交往在格勒诺贝尔、南特和布瓦图-夏朗德大区、北加莱海峡大区非常普遍。
3、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支持
研究部的资助作为对有关地区商会、地方政府支持的补贴。它惠及到6个地区的企业家俱乐部:奥维尔涅、利姆赞、北加莱海峡、卢瓦尔地区、布瓦图-夏朗德和普洛旺斯-阿尔卑斯-蓝色海岸。事实上,研究部技术局资助计划自2002年实施以来获得了很大收益,该局已将这项工作常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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