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作品,收回授权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日期:2017-10-17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分享到: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作家,我的小说曾经无偿授权给一个电台做睡前故事,现在我已经收回授权但是电台迟迟不肯删除节目,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能否得到法律赔偿?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著作权相关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 1 >> 上一页 1/1 下一页 共1条记录 上一篇: 非法盗用并出售他人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的核心内容是否构成侵权? 下一篇: 《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与传统纸质《登记证书》法律效力是否一致? 相关文章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作家,我的小说曾经无偿授权给一个电台做睡前故事,现在我已经收回授权但是电台迟迟不肯删除节目,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能否得到法律赔偿?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根据著作权相关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