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中包含商品通用名称,他人在自有商标后附加该通用名称是否构成侵权? 日期:2017-10-16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分享到: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已经注册了具体商标,想在杯体上印上“养生茶”三个字,我在国家商标网上查到有很多注册“张三养生茶”、“李四养生茶”的,我注册的是ABC,不带养生茶三个字,那么我在商品上印刷上这个三个字,会不会引起侵权问题?北京商标律师回复: 您好! “养生茶”作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处于公有领域,不为任何人所独占。因此,我们认为,如果您注册的“ABC”商标核准使用于养生茶商品上,那么,您在养生茶商品上注册商标“ABC”之后附加“养生茶”三个字,不侵犯他人权利。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 1 >> 上一页 1/1 下一页 共1条记录 上一篇: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中“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中“有关”的范围是什么? 下一篇: 商标使用许可有数量和区域的限制吗? 相关文章 非遗传统小吃“福粿”商标侵权案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绝对事由的正解与修订 注册商标“注而不用”?侵权人可不赔偿 西班牙法院裁定比特币商标在公共领域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已经注册了具体商标,想在杯体上印上“养生茶”三个字,我在国家商标网上查到有很多注册“张三养生茶”、“李四养生茶”的,我注册的是ABC,不带养生茶三个字,那么我在商品上印刷上这个三个字,会不会引起侵权问题?北京商标律师回复: 您好! “养生茶”作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处于公有领域,不为任何人所独占。因此,我们认为,如果您注册的“ABC”商标核准使用于养生茶商品上,那么,您在养生茶商品上注册商标“ABC”之后附加“养生茶”三个字,不侵犯他人权利。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