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IPO遇专利“斗牛士”
鱼跃龙门,过而为龙,唯鲤或然。作为“制造用不坏的插座”的拟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牛)经过股改、上市辅导、预披露等一系列环节后,最近正在冲刺IPO。如果上市一切都顺利,那么公牛就会像鲤鱼一样一跃龙门,身价百倍。然而,突然而来的一纸专利侵权诉状,让公牛的IPO之路增添变数。公牛IPO为何遭遇专利“斗牛士”,相关专利诉讼是否会影响公牛的IPO,诉讼背后又存在怎样的博弈?
IPO企业遇诉讼
近日,多件诉讼标的额近1亿元的专利侵权案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方为江苏通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通领科技),被告方正是冲刺IPO的公牛。
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获悉,通领科技连续发起10起针对公牛专利侵权诉讼,累计提出近10亿元的经济赔偿要求。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诉讼中,通领科技认为公牛未经许可使用了其拥有的10件专利,其中包括名为“支撑滑动式安全门”(专利号:ZL201010297882.4)的发明专利和名为“电源插座安全保护装置”(专利号:ZL201020681902.3)的实用新型专利。
据了解,创办于1995年的公牛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等民用电工产品。IPO招股说明书显示,公牛2018年第一季度营收20.5亿元,净利润3.2亿元。2017年,公牛营收72.4亿元,净利润12.9亿元。截止到2018年7月26日,公牛及其子公司拥有中国专利610件,此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4件。公牛集团证券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诉讼是关于“安全门(也叫保护门)”相关技术的诉讼,目前公司拥有“安全门”相关专利有近40件。
尽管在招股说明书中,公牛没有把通领科技列为主要竞争对手,但通领科技的实力却不容小觑。成立于2002年的通领科技是一家集不触电安全插座、电弧故障断路器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供应商。在成立不到两年时间里,该公司就把漏电保护产品卖到美国。此外,该公司曾应对过美国莱伏顿公司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和“337调查”等,并最终获胜,创造了中美知识产权诉讼史上五连胜的成绩。据通领科技官网披露,目前该公司共拥有专利111件,其中中国专利86件,美国专利21件,加拿大专利4件,其中1件专利曾获得2008年中国专利优秀奖。
上市成败未定论
“主要竞争对手对拟IPO企业在其上市进程中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特别是专利诉讼来阻拦对方上市,十有八九是想通过诉讼手段‘一剑封喉’的威慑力,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譬如影响对方上市进程或打压对方商业形象,同时拓展己方市场份额或提升自身商誉等。”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如今,曾在中美专利大战中屡战屡捷的通领科技,移师国内剑指拟上市的公牛这场专利诉讼,恐怕也概莫能外。
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程序利用P2I专利价值评估系统(http://e.cnipr.com)对涉案的两件专利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经大数据综合分析,专利号为ZL201010297882.4的发明专利的价值度为78.14分,被评为高价值专利;另一件专利号为ZL201020681902.3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度为71.54分,被评为高价值专利。程序介绍,这一评估从专利稳定性、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技术应用性、专利技术质量等多维度进行。
那么,相关专利诉讼是否会影响公牛顺利上市?一位长期从事IPO业务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企业从准备到上市一般需要经过股改、券商辅导、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发审委审核和批准上市5个阶段。拟上市企业公牛的相关专利诉讼就是发生在发审委即将审核阶段。该律师表示,在发审委审核阶段涉及知识产权部分的核查,主要有三大项:一是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存量进行核查;二是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与产品的关联度进行核查;三是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者诉讼等进行核查。该律师强调,拟上市企业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诉讼可能成为其知识产权方面通不过发审委审核的理由。
陶鑫良也认为,我国拟IPO企业在其上市进程中遭遇知识产权诉讼特别是专利诉讼,无论是主要竞争对手的“狙击战”,还是专利流氓的“伏击战”,往往会严重影响到其上市进程甚至上市结果。
投资者是如何看待拟IPO企业的专利诉讼呢?长期从事投资工作的北京中技华软知识产权资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方银河对本报记者表示,当前拟IPO企业被诉专利侵权的案件高发,投资者要有充分的准备,理性看待企业的这类问题。方银河从自身投资经验出发,更看中那些能够注重技术创新和建立专利保护墙的企业,这样即使被诉专利侵权,也可能有效化解风险。
公牛IPO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咨询业务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公牛的IPO还在审核中,无法告知此次IPO是否会受到影响。公牛集团证券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相关诉讼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法律商业双博弈
当前,知识产权诉讼尤其是重大知识产权诉讼,越来越凸显出“法律背后是商业,案件背后是博弈;醉翁之意不在酒,讼争本旨在商战”的特征。
在陶鑫良看来,一方面现代企业竞争中重大知识产权诉讼可能危及企业安身立命至少伤筋动骨;另一方面我国证券主管机关对知识产权诉讼包括专利诉讼影响企业上市之程度方面,尚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则,也缺乏专业人才,往往不能精准判析个案。例如苏州恒久公司先是当年创业板上市批而又撤,得而复失,几年后却在中小板上市的故事就发人深思。陶鑫良建议,上市企业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及其诉讼,根据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解决纠纷;证券主管机关在审批企业上市中应恰如其分处理拟IPO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诉讼情况。
知识产权诉讼包括专利诉讼,几乎是当代企业的必修课。“防人之心不可无,攻人之心不可丢。识人之心不可少,害人之心不可有。”在陶鑫良看来,拟IPO企业在上市的进程中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及其应对预案,一旦遭遇知识产权诉讼,无论来自主要竞争对手,还是来自专利流氓,或是来自其他方面,都应该积极应对和智慧化解。“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陶鑫良建议,公牛可根据商业利益最大化原则,见机寻机,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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