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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费收取过高 台湾四大光盘商将起诉飞利浦

日期:2007-09-05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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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李薇)在与荷兰飞利浦就光盘专利授权问题斡旋多次失败后,中国台湾四大光盘生产商终于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昨日,包括中环、铼德、精碟与达信四家企业纷纷表示,它们已正式聘请律师,拟对飞利浦采取法律行动,并要求退还不合理权利金与赔偿损失。

  去年初,飞利浦虽然宣布新的授权模式(Veeza制度),把CD-R专利授权费由原先每片0.045美元调降为0.025美元,表面上大幅调降44%,但其收取的金额仍占出厂价的25%,且需要一次性付清,这使得生产商的利润都被专利授权费所抽走。

  随后,中国光盘厂商提出抗议,称飞利浦强势要求中国光盘企业支付高额专利授权费,并接受不合理授权条件。光盘企业反映,一般情况下专利授权费占产品售价的5%以下,但飞利浦向中国台湾光盘企业收取的专利授权费却占产品售价的20%以上,非常不合理。

  据悉,中国台湾制造的CD-R及DVD-R光盘占全世界近八成产量,却因技术专利多数被飞利浦和松下等公司掌握,每年须付出巨额权利金给这些公司,所以在光盘产业进入微利时代后,中国光盘厂商难以承受如此大的开销。与此同时,飞利浦在CD-R、DVD-R等方面每年的专利授权收入高达5亿欧元左右,其中的70%来自中国。

  对此飞利浦总部表示,很遗憾中国台湾光盘厂商所做出的决定,但目前尚未收到正式的法律文件,公司仍将尽全力与光盘厂商进行协商。飞利浦中国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并不了解此事,将密切关注事件发展。

  飞利浦与中国台湾光盘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一览

  时间 重大事件

  2003年1月 针对国硕等19家中国台湾光盘企业所提侵权控诉,美ITC初判飞利浦败诉

  2004年3月 飞利浦上诉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2005年9月 上诉法院针对不当搭售,判决飞利浦胜诉

  2006年6月 不满Veeza新制,中国台湾光盘企业向公平会提诉

  2006年9月 铼德率先签订Veeza,中环、精碟与利碟等加入

  2007年9月 中国台湾光盘企业采取法律行动,要求退还不合理费用与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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