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科技创新类案件超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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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41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823件,民事二审案件802件。其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科技创新类案件共计805件,占一审案件的97.81%,这些案件大多涉及技术研发、成果转移以及产业化等科技创新中的利益分配、成果归属、权益保护等问题。
呈现三大审理特点
白皮书介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受理强调“保护创新、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三大特点。
记者从白皮书上了解到,案件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25件。从受理案件案由分布来看,涉著作权案件570件、专利权案件453件、计算机软件案件366件、商标权案件119件、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纠纷54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49件、技术合同案件23件、技术秘密案件7件。从审判质效上来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审结各类案件1047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19%,二审后案件服判息诉率为100%,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裁定再审率和生效案件改判发回率均为0,审判质效总体良好。
2015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共计285件,占全年案件的16.13%,案件当事人涉及美、德、法、英、意、日、韩等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共15个国家和地区,既有通用电气公司、惠普发展公司、巴斯夫公司、微软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也涉及BURBERRY、宝马、BOSS、LV、拉菲、GUCCI、象印、依恋、雨果博斯、路易威登等国际品牌的权利人;受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共计1257件,占全年案件的76.6%,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招投标等各个领域。
强化五项保护措施
2015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从“推进实质解纷、统一司法标准、依法积极保全、加大赔偿力度、严惩恶意侵权”5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白皮书显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注重调解、和解在纠纷化解中的作用,2015年调解撤诉共计394件,占审结案件的42.23%;通过审判形成一系列案件的判例,着力于统一司法标准,形成有指导意义的裁判规则;积极适用诉前禁令、诉前保全等措施,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有效性,2015年全年共受理申请诉前禁令、诉前证据保全案件14件,作出各类诉前、诉中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裁定105件;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注重发挥损害赔偿责任在制裁侵权和救济权利中的作用,通过提高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加大对重复侵权、不履行生效判决等恶意侵权的惩戒力度上下工夫,加重侵权代价,有效遏制、威慑侵权行为。
建立七项保障机制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不断深化“专业机制、服务机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官助理机制、便民机制、调解机制和交流机制”,为知识产权审判的公正、高效、权威提供保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突出专业化建设,建立专业化分工、专业化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专业化智库,为审判工作提供专业保障;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强化合议庭负责制,院长、庭长带头办理案件近20%;法官助理发挥积极作用,为提高办案效率提供保障;强化诉讼服务建设,推行立案清单制度、诉讼案卷即时扫描、在线查阅、提供律师志愿服务等,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极大便利;与8家专业社会机构合作,推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强调,今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12条意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坚持改革创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要求,进一步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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