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
字号:
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法院除管辖本辖区内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外,还将跨区域管辖部分郊区法院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月17日,北京高院对外发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调整的规定》,北京市郊区法院将不再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根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调整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批复》,北京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将做如下调整: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管辖本辖区并跨区域管辖北京市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法院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管辖本辖区并跨区域管辖北京市大兴区法院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管辖本辖区并跨区域管辖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管辖本辖区并跨区域管辖北京市门头沟区、昌平区、延庆区法院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规定》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房山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等原设有知识产权庭的法院将不再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015年12月31日以前,当事人已经向这五家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但尚未立案或尚未审结的,由这五家法院继续审查、立案、审理。2016年1月1日以后,对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仍由原第一审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的城区法院仅为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法院,朝阳区、海淀区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不做调整,仍继续审理本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全市辖区内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类型与范围不变。管辖调整后对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上诉,仍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此次调整,是北京高院根据全市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案件数量、审判人员的经验及能力、各区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等情况,按照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案件相对均衡、兼顾审判实际的原则提出的方案。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共有11个基层法院的12个知识产权审判庭(海淀区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和中关村法庭均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可以审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但各个法院的收案数量呈现明显不均衡状态。以2014年为例,收案数量最多的海淀区法院(4000件左右)与收案数量最少的怀柔区法院(40件)相差近100倍。而从审判人员构成方面看,怀柔区、顺义区、房山区、大兴区、昌平区等法院的知识产权庭目前配备的审判人员仅为一个合议庭,大部分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年收案数量不足400件。尤其是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两次法官遴选,全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减员明显。因此,有必要对全市各基层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作出调整。
此次对基层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的调整,有助于适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形势,解决审判工作中面临的案件和审判力量不均衡的突出问题,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规范化,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执法尺度。
相关文章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