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维权走向产业化 中小微企业被诉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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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
早期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以著作权纠纷为主,如今,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越来越广。近年来,如微软公司诉大拇哥动漫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厦门宝岛”与“福州宝岛”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案等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面对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厦门中院坚持精品战略,判决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其中,年年红国际食品有限公司与德国舒乐达公司、厦门国贸[-1.81% 资金 研报]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及周志坚与厦门山国饮艺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了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一审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
近五年来,厦门中院年均受理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由个案向行业发展,维权走向产业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权利人针对某一行业的整体性维权显著增多,例如针对KTV经营者、网吧经营者、中小型超市、广告发布者等的知识产权维权的案件均是采用批量起诉的方式,知识产权诉讼代理产业化也成为一个新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由专门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承包”相关的维权业务,主动出击寻找侵权对象,并通过批量取证、打包诉讼的方式提起诉讼索赔。
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被诉显著增多
近五年来,法院受理了大量涉及诸如网吧、KTV、小超市等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侵犯著作财产权、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关联系列案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80%以上,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被诉显著增多,服务行业发展亟需规范。
众多小中小微企业经营者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较弱,对自身存在的侵权行为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另一方面,高发的诉讼对其而言也是较为沉重的负担,一个诉讼就可能使得企业倒闭。
有鉴于此,厦门中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注重创新矛盾纠纷解决多元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纠纷案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范围进一步得到了拓展,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果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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