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爱来深圳打知识产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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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就有多家境外知名企业在有境内、境外管辖连接点或存在多个境内管辖连接点的情况下,先后选择在深圳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最著名的当属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权官司(本报曾作详细报道),其他还有美国的天工方案公司、GPNE,丹麦的国立血清研究所等等。
涉外知识产权案十年翻四番
为什么当事人倾向选择深圳法院作为争议解决平台呢?深圳中院副院长傅新江告诉记者,当事人之所以选择深圳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表明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保护力度、司法透明度、司法统一性得到当事人认可。
傅新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03年以来,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涉外案件数从17宗增长到2013年的291宗,十年内翻了四番。其中,原告为外国公司的案件从11宗增长到188宗。以2013年为例,深圳法院共计受理境外企业提起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案件为188宗,其中存在深圳以外的管辖连接点的案件有75宗。这意味着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多个城市的法院同时存在管辖连接点的情况下,当事人最终选择了深圳法院。
用傅新江的话说,“深圳法院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优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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