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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的“阿喀琉斯脚踵”

日期:2017-09-13 来源:IPRdaily 作者:陆峰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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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诺基亚与苹果因专利许可费纠纷再次爆发了激烈的专利诉讼对攻战,但只经过了半年不到的时间,双方于2017年5月迅速和解并签订了新的专利许可协议,同年7月29日苹果向诺基亚支付的第一笔约2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预付款已如期到账。

与诺基亚相比,高通的遭遇可谓是冰火两重天。2017年1月,苹果与高通也因专利许可费问题爆发了激烈的专利纷争,苹果还纠集了四家苹果手机的代工厂、英特尔、三星等多路人马对高通展开了围攻,双方互相攻击,战事胶着,大有扩大化和长期化的趋势。

那么问题来了: 

问题一苹果对主张权利的专利拥有者素来采取强硬回绝态度,苹果为何会与诺基亚闪电和解?

诺基亚和苹果曾于2009年爆发过第一次专利对攻大战,那时苹果足足抵抗了2年多之久,并与诺基亚达成了对苹果明显有利的授权许可协议(详情见下文)。但在上文所述的双方第二次专利大战中,苹果只抵抗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草草收兵,而且支付许可费用格外爽快,面对老对手,苹果为何前后表现反差如此之大?

问题二苹果为何要与合作多年的友商—高通死磕到底?

在iPhone 7发布之前,高通是iPhone基带调制解调器芯片的唯一供应商,双方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何苹果会与高通彻底翻脸并发动对其凌厉的攻势?

为了解答上述问题,下文将对诺基亚、高通和苹果的专利许可模式、背景情况和涉诉专利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第一部分 诺基亚的卷土重来一杀手锏专利的威力

1、杀手锏专利对诺基亚与苹果专利纷争的影响

本文将那些得过法院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为ITC)禁令支持的专利统称为杀手锏专利。此类专利的威力和作用在苹果与诺基亚的两次专利纷争中得到淋漓尽致地表现。

1)苹果攻敌之必救的巧胜

2009年10月,为了争夺当时手机市场的头把交椅诺基亚与苹果爆发了第一次激烈的专利诉讼对攻战,苹果鏖战了2年多时间与诺基亚达成和解。苹果当时占据着和解及专利许可协议谈判的上风,在苹果坚持之下,诺基亚有一批数量可观的SEP或基础专利(是指非SEP的重要专利,下同)被排除在专利许可协议的清单之外,诺基亚无可奈何地与苹果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

但诺基亚却一直耿耿于怀,因为诺基亚认为苹果实际上也使用了那批被排除出许可协议的那批专利,所以苹果拒绝支付相应的专利许可费用是不合理的,这个遗留问题为随后发生的双方第二次专利大战和NPEs频繁侵扰苹果等事件埋下了伏笔(详情见下文)。

当时实力强大的诺基亚为何会接受这份令自己非常不满意的专利许可协议呢?答案可能与苹果对诺基亚发起的反制诉讼和相关杀手锏专利的产生有关。

2010年4月,为了应对诺基亚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并遏制使用安卓系统的竞争对手,苹果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为ITC)指控HTC、诺基亚等公司侵犯了其US5946647等专利权(案号337-TA-710)。

在诉讼中诺基亚可能察觉或预判出ITC将会对自己涉诉手机产品下达禁令,为了避免自己的手机在美国被禁止进口和销售,无心恋战的诺基亚只好马上妥协与苹果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实现了诉讼和解。时间验证了诺基亚及时妥协的明智,同案被诉侵权的HTC没有与苹果和解,而是一根筋地死磕到底,结果ITC裁决HTC侵犯了苹果的US5946647专利权,并对HTC涉诉产品下达了禁令。

苹果当时正是在产品竞争、专利诉讼两条战线上战胜了诺基亚及其他竞争对手,开启了智能手机时代的到来,成就了新任王者的宏图霸业。

2)诺基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2016年是诺基亚和苹果这对老冤家再次清算新仇旧恨的时间,双方爆发了新一轮的专利对攻战,争议主要内容包括:原来达成的专利许可协议期限已经届满,苹果拒绝签订新约;诺基亚2011年开始将上述那批被苹果排除在许可协议之外的专利转让给了NPEs(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执业实体),这些NPEs用这些专利经常向苹果等公司发动诉讼;苹果做出反击,起诉了相关NPEs和诺基亚;诺基亚随即起诉苹果侵权了其多项专利。

此时的诺基亚已退出手机市场,几乎不再使用智能手机的产品专利技术,
因此苹果积攒的杀手锏专利(比如苹果的US7479949、US7912501等专利)对诺基亚完全无效;但当诺基亚拿出自己拥有的US7415247、US6393260等杀手锏专利对付苹果时,苹果马上就败下阵来。

诺基亚采用的上述两项杀手锏专利分别为涉及通过各种无线通信系统接口发送和接收RF信号的方法和装置的专利(公开号为US7415247)和涉及用于接收衰减的寄生信号的方法和设备的专利(公开号为US6393260)。这两项专利由诺基亚分别于2001年和1999年申请,均属于手机通信信号传输领域的基础技术。2012年6月,诺基亚使用上述两项专利在美国ITC起诉HTC公司侵权,2013年9月,ITC初步裁决HTC对这两项专利构成了侵权,并对HTC相关产品颁发了禁令(案号为337-TA-847)。


图1 337-TA-847案裁决书截图

这两项杀手锏专利经受住了诉讼的洗礼,表明专利的稳定性较好,手机终端厂商较难规避这两项专利的保护范围。由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2016年的诺基亚诉苹果专利侵权案中,ITC很有可能会对iPhone涉诉产品也发布禁令,这将是苹果不能承受之重,苹果只好像当年诺基亚那样,立刻妥协和解并达成新的专利许可协议。

因为杀手锏专利再次得到法院的禁令支持的可能性较高,有可能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禁止被告产品的销售、进口等,所以杀手锏专利具有一剑封喉、快速制敌的威力。杀伤力巨大的杀手锏专利在专利诉讼中往往可以迅速打破僵局、逆转争议双方的力量对比格局,加快争端解决进程,迫使对方较快做出妥协和让步。

2、诺基亚杀手锏专利的储备

多年以来,诺基亚利用其自有标准必要专利(以下简称为SEP)和重要专利形成的专利组合四处征讨,可以说是战果辉煌、所向披靡,诺基亚通过诉讼积累了较多得过法院或ITC当局禁令支持的专利。据不完全统计,除了上述两项杀手锏专利,诺基亚在欧洲起诉HTC专利侵权的诉讼中,还有EP1578613、EP1148681、EP0673175、EP0998024、EP1246071等多项欧洲专利得到了德国法院或英国法院的禁令支持。

杀手锏专利一般不属于SEP,所以不会受到FRAND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束缚;法院不会把诺基亚看成NPEs或PAEs,一般会倾向于支持诺基亚提出的禁令申请;而且对方很难通过发起诉讼来反制已经退出手机市场的诺基亚,因此诺基亚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杀手锏专利的威力。

通过分析欧洲法院、ITC的裁决情况可知,杀手锏专利的数量非常稀缺,杀手锏专利都是通过诉讼实战淬炼而成,这些专利一般掌握在好战的大公司手里;杀手锏专利对付相关领域的产品公司可以发挥巨大威力,但是对已退出相关市场对手(比如诺基亚、爱立信等)的打击效果不彰,所以诺基亚不惧怕苹果拥有的杀手锏专利;诺基亚和苹果各自掌握着一批杀手锏专利,但是诺基亚杀手锏专利的质量和数量更占优势;拥有杀手锏专利的诺基亚比较容易再次得到法院的禁令支持,所以诺基亚能够发挥出杀手锏专利的最大威力。 

二诺基亚的专利许可模式 

诺基亚对智能手机厂商的专利许可模式可以说是:以打促和,要“武斗”不要“文斗”。

诺基亚曾经是手机产业的霸主,但是随着智能手机时代的到来,苹果的称霸以及三星等安卓手机厂家的强势崛起,诺基亚在操作系统和产品设计方面的创新失败,致使诺基亚逐渐被市场所淘汰。但这并不意味着诺基亚就会彻底的退出历史舞台。凭借着雄厚的专利资本,诺基亚将继续在业界发挥着较多的影响力,从显示技术到手机天线,再到网络基础设施等领域,手机厂商们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触及诺基亚的专利禁脔。

目前,诺基亚通过自己申请或收购(比如收购西门子和阿克卡特.朗讯等公司或有关业务)等方式积累的专利高达十多万件,诺基亚是过去2G专利的主要拥有者之一,诺基亚拥有大量WCDMA专利,通过积极参与LTE研发,诺基亚还拥有数量可观的4G LTE专利。

诺基亚退出手机市场后不再有商业上的顾虑,也不用担心对方对自己发起专利诉讼反制。诺基亚没有实施对方专利的需要,双方几乎不存在专利交叉许可的议价空间,对方提出金钱之外的谈判筹码很难引起诺基亚的兴趣,而诺基亚自己又拿不出其他手段或交易条件来打破僵局。因此当对谈判失去耐心时,诺基亚就可能动用诉讼等强硬手段来逼迫对方就范。

近年来,为了收取专利许可费,诺基亚先后起诉过HTC、RIM 、优派、苹果、高通、华为、黑莓等公司,并通过仲裁方式向三星、LG等公司征收了专利许可费。除了在中国起诉上海华勤公司遭受败绩外,诺基亚在国外发起专利诉讼战可以说是百战百胜。

目前苹果、三星、HTC、黑莓、LG、索尼、摩托罗拉、华为等近 40 家公司都需要向诺基亚缴纳专利授权费。正是凭借着强大的专利组合、数量可观的杀手锏专利、不怕对方反制等优势,诺基亚已成为智能手机许可市场中令人生畏的企业,很多手机终端厂商对诺基亚的忌惮可能远超同业竞争对手、高通或NPEs。 

三诺基亚与NPE合作 

2011年之后,诺基亚被手机市场逐步淘汰,诺基亚品牌和手机业务几度易主,诺基亚经历着痛苦地业务转型,目前诺基亚产品级业务还剩下无线通信设备和服务市场、VR、人工智能等,其中诺基亚倚重的无线通信网络设备业务面临华为等公司的激烈竞争,形势不容乐观;VR、人工智能业务暂时又难成气候,所以专利许可授权业务对诺基亚越来越重要。诺基亚已从曾经的世界手机巨头逐步转变为以收取专利许可费为主业的公司。但是让业界头痛的不仅仅是诺基亚本尊,而且还有被诺基亚专利武装起来的各路NPEs。

2011年之后,诺基亚被迫开始业务转型,为了能更好地从技术创新成果中持续获得商业回报,降低自身专利管理成本,同时掩人耳目,避免反垄断监管部门打击,诺基亚开始将其拥有的大量专利通过出资或转让等方式转给相关NPEs。

曾经收购或引进诺基亚专利的NPEs主要包括:核心无线( CORE WIRELESS)许可有限公司、赫名迪全球有限公司、骁阳(XIEON)网络有限公司、维睿格(Vringo)/维睿格基础设施公司、斯比德导航(SPYDER NAVIGATIONS)有限公司、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西斯威尔(SISVEL)国际有限公司、因温特(INVENTERGY)公司、蜂窝通信(CELLULAR COMMUNICATIONS)设备有限责任公司、Acacia和Conversant等。

这些NPEs使用诺基亚转让的专利频繁向智能手机制造商发起全球诉讼,其中一些典型案例列举如下:

2011年,Acacia公司和Conversant收购了诺基亚申请的大约2500件专利,它们都来自于当初被苹果排除在许可协议之外的那批专利,其中包括1200件被诺基亚宣称为GSM、GPRS、UMTS和 LTE等标准的必要专利,这两家公司利用这些专利向苹果发动了多次专利侵权诉讼,比如Acacia公司曾42次对苹果提起专利诉讼。

2014年,美国专利运营公司维睿格公司(Vringo)在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突然向中兴通讯公司发动多起专利侵权诉讼,双方爆发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维睿格公司在诉讼中使用专利绝大部分来源于诺基亚。

2016年10月,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裁决苹果公司侵犯MobileMedia Ideas公司持有的USRE39231E1号专利(该专利由索尼公司于2001年11月申请),法院责令苹果公司赔偿300万美元,该案中MobileMedia Ideas也使用了原为诺基亚的专利,但是没有获得法院支持。MobileMedia Ideas公司为诺基亚、索尼和Tagivan公司通过共同出资和转让专利等方式组建的。

2016年11月,无线未来科技公司(Wireless Future Technologies Inc)将索尼移动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索尼移动赔偿800万元并停止销售构成侵权的两款Xperia Z5手机,涉案专利为诺基亚转让的CN101689884B号专利。

近年来,Cellular Communications曾经利用诺基亚转让的US8457022B2号专利先后起诉过T-Mobile、爱立信、三星、苹果、中兴、HTC、LG等公司。

诺基亚向NPEs转让专利也属无奈之举,主要原因是当年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创新不如苹果、三星等竞争对手,产品因未能及时更新换代而被市场所淘汰,导致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另外当年苹果拒绝支付诺基亚全部专利组合许可费的做法,有可能成为压垮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诺基亚转变并与NPE合作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保护和实现诺基亚在标准和底层通信技术等领域做出的创新贡献和经济利益,有利于收回过去在智能手机领域做出的创新投资,有利于专利流转和技术扩散;另一方面,打破了以往各大厂商和专利拥有者之间的平衡,给被诉企业造成了较大负担和困扰,而且诺基亚优质专利的拥有量在萎缩,也在不断丧失重返智能手机市场的机会、资本和声誉。

综上所述,诺基亚对通信标准协议、底层通信技术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创新贡献,但是诺基亚总体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地位在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诺基亚有利用专利保护制度吃技术创新老本的嫌疑;诺基亚掌握并使用的杀手锏专利是制服苹果的重要手段;从诺基亚诉HTC等案例可以看出,诺基亚一言不合就开打的专利许可方式有可能对专利实施方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与诺基亚存在合作关系的NPEs可能对相关企业和通信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和困扰。

诺基亚在专利许可模式、杀手锏专利以及专利诉讼表现等方面与高通存在明显差别,正是这种差异造成苹果对诺基亚和高通进行了区别对待。

第二部分高通的以和为贵

一 高通陷入苦战的原因及其影响

1、高通被苹果拖入持久战的重要原因

如上文所述,同样是因为专利许可费分歧而引起的专利纷争,苹果迅速与诺基亚达成和解及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却与高通死磕到底,并不是因为诺基亚许可的相关专利技术比高通的更先进、价值更高,或是诺基亚在专利许可模式、交易条件或客户关系等方面优于高通等。

如日中天的高通与明日黄花的诺基亚相比,前者无疑拥有更为优势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高通是最早支持ARM架构的公司,并且最早推出了功能强大的通用芯片。乘着智能手机蓬勃发展的东风,高通脱颖而出,短短几年时间便一举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芯片供应商。由于高通在通信领域的长期创新和积累,其专利数量已经达到13万多件,这些13万多件专利中,除了蜂窝通信领域SEP最多外,高通在手机的其它方面比如音视频、射频、天线、GPS、操作系统等都拥有大量专利。

高通还拥有雄厚的通道技术和处理器技术,拥有大量3G、4G LTE、5G等标准必要专利和涉及蜂巢网络等领域的基础专利。特别在CDMA专利上,高通公司拥有3000多项CDMA及其它技术的专利及专利申请,高通已经向全球125家以上电信设备制造商发放了CDMA专利许可。这意味着诸多通信产业的手机厂商、网络设备厂商和网络运营商均需不同程度地通过与高通专利授权的方式获取高通专利背后的技术来支撑和实现自身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高通最成功业务是移动芯片业务和专利授权业务,而且专利许可谈判中的对手往往还是购买高通移动芯片的客户,高通是一家无圆晶厂的IC设计公司,客户关系就是高通的命门。出于商业利益和反垄断规制等方面的考虑,高通不会像诺基亚那样,动辄起诉客户。因此高通主要通过谈判和磋商的途径,与全球通信领域的重要客户签订了3百多份专利许可协议,签约数量远超诺基亚。特别是在中国,高通与1百多家电信企业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签约对象几乎涵盖了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手机制造商、电信设备制造商等,相比之下,诺基亚许可业绩就相形见绌得多了。

因此,尽管高通与诺基亚相比,前者在专利许可费率、专利技术价值、专利许可条件及授权方式等方面的优势明显,但是这些应该都不是苹果考虑的主要因素。笔者认为:苹果在专利许可方面区别对待诺基亚和高通,主要原因在于高通缺少杀手锏专利。

库克掌舵苹果后,苹果对成本控制、供应链管理的兴趣似乎远远超过了产品创新,因此苹果拒绝向绝大多数专利拥有者直接支付许可费,财大气粗的苹果为此不惜与专利许可方对簿公堂、兵戎相见。为了避免产品因诉讼禁令被禁售,苹果真正忌惮的是对方拥有的杀手锏专利。高通虽然专利储备极其雄厚,但是似乎缺少杀手锏专利,短期内也难以通过诉讼拿到禁售苹果的手机产品的诉讼禁令,所以苹果敢与高通打持久战、消耗战。

高通长期贯彻的专利许可模式及政策是主要通过磋商、谈判手段解决分歧,尽量避免与专利被许可方发生专利诉讼,但是杀手锏专利是通过诉讼实战淬炼出来的,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一直奉行以和为贵的高通缺少杀手锏专利是 顺理成章的事情。

2017年7月6日,忍无可忍的高通在美国的地区法院和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起诉苹果专利侵权,高通可能是担心法院不支持对标准必要专利(SEP)发布禁令,所以其特意挑选了六项不是SEP的重要专利来起诉苹果,这些专利的专利号分别为us8698558、us9608675、us8487658、us9535490、us8838949和us8633936,它们覆盖了支持iPhone手机中重要功能的关键性技术,涉及多项对实现高速性能和延长电池续航时间至关重要的技术。

这六项专利都是2013年之后获得授权,从授权时间上看,这些专利应该不属于当年高通授权许可苹果代工厂(CM)使用的专利(因为当时这些专利还没有获得授权,所以应该不在许可专利清单内),因此高通完全有权使用这些专利起诉苹果侵权。

但是,笔者认为:高通在上述诉讼中申请的禁令似乎较难得到ITC支持。

这是因为美国法院或ITC对富可敌国、能量通天的巨无霸公司—苹果颁布禁令可能会非常谨慎和小心,比如当年的三星诉苹果专利侵权案中,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当时还在位)就明确表示反对禁售苹果手机;而且高通用来起诉的专利不是杀手锏专利,相关专利的稳定性存疑,有可能会被苹果无效掉,所以ITC似乎不太可能贸然支持高通的禁令请求,因此高通与苹果的专利争端很有可能将陷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和消耗战。

2、诉讼持久战对高通的不利影响

与高通进行持久战是苹果喜闻乐见的局面,苹果的如意算盘就是企图通过长期诉讼周期迫使高通妥协和做出重大让步。即使高通坚持诉讼并且取得了最终胜利,苹果也只是支付当初该给的许可费和一笔律师费而已,并没有遭受其他重大损失。

苹果的体量决定了其是高通最大和最重要的客户,根据苹果起诉要求高通履行承诺并返还苹果1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高通是与苹果的代工厂签订的专利许可协议(表明专利许可费的计算基准很可能只是按手机的出厂价而不是销售价计算)、高通未与苹果直接签约(表明高通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起诉苹果)等情况判断,苹果可能是享受到了全球最优惠的专利许可费率和交易条件,但是欲壑难填、贪得无厌的苹果并没有感到满足。

多年以来,为了达到减少向高通支付专利许可费的目的,苹果经常鼓动、帮助多国反垄断机构向高通发起调查。近期苹果在韩国、中国、美国的法院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为FTC)等对高通发起诉讼,指控罪名包括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通专利授权不合理和非法扣留1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用等。最近海精密、纬创等苹果四大代工厂在美国指控高通反垄断。高通在IPhone7基带芯片上的直接竞争对手-英特尔和苹果的重要供应商-三星也联合提交支持FTC起诉高通。

对高通造成更大打击和压力来自于股票金融市场,投资者对高通与苹果开战普遍持悲观态度。近期因为高通与苹果方面的专利诉讼,各个股票机构已经下调了高通的股票评级。2017年1月苹果起诉高通后,高通股票单个交易日下跌幅度将近13%,这也创造了高通2015年底以来最大的单日跌幅,至今仍未恢复到苹果起诉之前的水平。高通对苹果作出回应和反击后,高通股票收盘时的价格较前一个交易日上涨了0.36%,但其后三个交易日高通股票则是持续大幅下跌,周二下跌了2.07%,周三跌幅则达到了3.54%,周四依旧下跌了1.12%。苹果的股票虽然也受影响并下跌,但是股票跌幅和损失比高通小很多[1]。所以只要产品没被禁售,苹果就不怕与高通打官司,财大气粗的苹果耗得起、输得起和拖得起。

高通雄厚的专利储备主要作用可能是为了布局保护、威慑防御和收取许可费用。长期以来,高通与人为善,极少主动发起诉讼,导致高通没有拥有杀手锏专利。当苹果不顾商业伦理、交易规则、行业惯例等,与高通死磕到底时,高通由于缺乏一击制敌的能力,就会被苹果拖入持久战和消耗战的泥潭,泥足深陷的高通不管官司最终输赢如何都将蒙受巨大损失。

虽然笔者相信高通最终会击退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苹果,但是漫长、艰辛的诉讼过程本身必然会使高通蒙受巨额损失,高通最终可能会面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结局。

二 高通的涉诉情况

众所周知,通信产业是专利诉讼频发的领域,高通作为一个以专利授权许可业务为主业的公司,多年以来却较少发起诉讼,这在业界绝对是比较另类的存在。下文对高通发起过诉讼相关情况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和分析。

1、2015年之前高通起诉情况

2015年之前高通在美国起诉他方专利侵权的案件情况见下表:


从上表可知,自从2007年以来,除了2016年发生的高通诉魅族及高通诉苹果案外,高通在较长时期里没有主动发起过诉讼,高通起诉的对象大都是在芯片或标准技术等方面的竞争对手,那时的高通羽翼尚未丰满,起诉的原因一般都是被对方起诉后而采取的反制措施,相关诉讼均以和解告终,高通应该没有通过这些诉讼获得杀手锏专利。

多年以来,高通几乎没有向手机终端制造商、网络设备制造商、网络通信运营商等专利被许可方发起过诉讼,表明高通的许可政策和许可模式还是比较忍让、文明和温和的。再从高通与苹果的诉讼中,高通一直没有中断苹果手机芯片的供应,高通高层也反复透露出可以与苹果进行和解谈判的意愿等情况可以看出,高通还是比较遵守契约精神和商业规则的。

2、高通诉魅族案的反思

基于高通的上述一贯表现,使该公司在2016年在中国主动起诉魅族显得特别反常,当时笔者站在支持民族企业、反对高通的立场写了一篇《魅族-最后的武士?》的文章。但是时过境迁,当笔者重新反思和审视整个事件时,笔者觉得《魅族-最后武士?》一文分析问题的角度还是浮于表面和片面,并没有触及问题的真正本质。以下是笔者结合高通诉魅族案的案情和高通在华相关情况等进行的一些反思。

基本案情:2016年7月高通分别向北京和上海的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10多项指控魅族专利侵权的诉状,高通请求法院确认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的许可义务,并且高通还指控魅族正在使用高通包括3G及4G无线通信标准的相关专利,却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等。

经过事后的反思和研究,笔者认为高通起诉魅族其实是大势所趋、势在必得的,主要理由如下:

公平:起诉魅族前,已经有1百多家国内厂商与高通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相对于这些签约和支付许可费用的厂商,未付费的魅族就具有了不公平的成本优势,魅族因此可以把手机价格压得更低。如果高通放任魅族不管,就是对已经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厂商的不公平,也会影响高通后续向这些厂商继续收取专利授权费,这对已签约的国内厂商和高通都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所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在缺乏足够证据和充足理由的情况下,魅族只凭自己想法或主张,很难通过司法审判推翻发改委认可的高通专利许可收费整改方案。高通在接受发改委反垄断处罚决定和做出相应整改后的一年内,国内1百多家通信厂商与高通达成了专利许可协议,表明国内绝大部分通信企业认为高通提出的新许可条件和费率大体上是合理、公平的。只有魅族一家提出不同意见,似乎很难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况,规模有限的魅族不能代表大多数国内相关通信企业的普遍态度和共同利益。

竞争:专利被许可方在和高通进行专利许可谈判时,确定许可费率的最终决定性因素是专利被许可方在产品竞争力和专利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实力。具体可能包括专利被许可方的产品情况、专利储备情况、产品市场销量和芯片采购量等方面。

比如:2016年4-6月,华为向高通的全资子公司转让了266件中国专利及其同族专利,其中不乏涉及LTE、3GPP、UMTS等标准的SEP;还有中兴通讯加入奥迪、宝马、戴姆勒与爱立信、华为、诺基亚、英特尔、高通等公司联合成立的5G汽车联盟;2016年9月,爱立信、高通、中兴通讯和InterDigital等联合推出了一个新的无线专利授权平台——“Avanci”;小米收购微软专利等,上述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或积累的专利等都可以成为与高通议价的重要筹码,都是相关企业可以用来体现竞争优势的重要无形资产。

虽然高通强制性的“反向授权”被发改委禁止,但是在许可谈判中,专利被许可方如果拥有高质量的专利储备,高通还是乐意与其进行交叉许可或交易的,这就使得专利被许可方的创新能力越高,就越可能得到更优惠的费率,这样的机制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创新价值、先进技术溢价和降低产品成本,因此,高通的专利许可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优胜劣汰的调节作用。

保护:目前有的国内手机厂商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上,而是企图在无偿使用他方智力创新成果后,将省下的研发费用、专利许可费去拓展市场营销管道和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等,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必然会损害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当前美国对中国发起301调查的背景之下,促使中国司法系统和反垄断监管机构必须对国外企业的在华利益和知识产权应当进行无差别地严密保护。如果中国真要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真要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就必须加强对所有专利权人的法律保护,必须要让专利侵权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3、高通对中国通信产业的贡献和作用

在讨论高通前,我们不妨先对比分析同为专利许可大户的爱立信和诺基亚的相关表现。

爱立信对国内厂商采取的策略是避免在国内开战,在国外市场伺机狙击出海的国内企业。比如2011年4月爱立信向英国、意大利、德国法院提起一项诉讼,称中兴通讯侵犯了其GSM和WCDMA技术专利。2014年12月11日,爱立信在印度起诉小米侵权了其拥有的ARM、EDGE、3G等相关技术等8项专利。

诺基亚在国内起诉过国内企业,但是效果不理想,所以也只好在海外狙击民族企业。2010年12月,诺基亚公司向上海市一中院指控上海华勤公司侵犯其8件专利权,结果为诺基亚二审终审败诉,涉诉专利全部无效。2016年7月,诺基亚在美国向华为发起了专利诉讼,指控华为和华为终端在美国侵犯了其三项涉及4GLTE通信的专利,并拒绝与诺基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

为何诺基亚、爱立信等专利大鳄只能在国外游弋和伺机狙击进军海外的民族企业,但高通却能在国内大吃四方?

笔者认为高通之所以能够在华独享优厚待遇的原因是因为高通与中国在做“用技术换市场”的大买卖。

1)高通对中国半导体产业贡献卓越

与中国半导体行业开展泛生态广泛合作,是高通主要的合作方式。为此,高通的方式是从设计、制造、测试到行业应用,全面拉开架势,寻找低纬度的合作伙伴。高通前后在中国做了很多投资,包括上海测试中心,深圳创新中心,在贵州的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和合资企业贵州华芯通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比如:深圳创新中心,它建有世界顶级的实验室,配备了最先进的测试设备,可以针对移动终端的电磁干扰提供精确测试和快速诊断。目前这一尖端设备全球只有两台,一台在高通圣迭亚哥总部,另一台就在深圳。

2014年7月,中芯国际与高通在28纳米工艺制程和晶圆制造服务方面紧密合作;同年12月,中芯国际成功制造28纳米高通骁龙410处理器。高通将一些主要技术提供给中芯国际,助力其加快具备生产高端28纳米制程芯片的能力。近年,中芯国际的产量越来越大,上海的测试中心可以在本地对骁龙产品进行测试方面的支持,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运输成本,同时也提高了本地化和产品生产方面的效率。

位于贵州的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对中国和高通来说都具有历史意义,这与国家的战略布局相符合。“因为国家要在贵州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发展云计算产业和新兴产业需要大量的服务器,而中国甚至全世界的服务器芯片市场现在都被个别企业所垄断,中国希望跟高通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合作,是对高通技术能力的认可。高通也可以把先进的技术与中国分享,让中国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自己设计、生产和销售适应中国市场需求的服务器芯片的能力。[2]”

同时,高通还与华为等国内外企业一道与中芯国际合资成立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公司,主要面向下一代14纳米先进工艺制程的研发。2016年1月,高通与贵州省宣布共同出资建立贵州华芯通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设计和销售基于ARM架构的服务器芯片,拓展大数据产业集群[3]。2017年5月底,高通与大唐电信旗下联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瓴盛科技”,专注于中低端手机芯片组业务。

2)高通在中国发展5G等先进技术做出了突出贡献

高通把5G视为下一代通信技术的基石,早在2006年就启动了相关的研发工作。据高通统计,到2035年,5G价值链本身所创造的价值约为3.5万亿美元,为此高通在十几年前就重兵布局。

高通目前已经开发出了相关的原型机系统,比如第一款6GHz以下的5G新空口原型系统和试验平台,并与中国移动、中兴通讯合作开展关于5G新空口的测试。2016年秋天,高通推出了第一款商业化的5G调制解调器——骁龙X50;2017年2月扩展了X50 5G调制解调器系列,旨在支持5G新空口规范。

除了5G,高通在对其它移动领域进行大刀阔斧的投入之余,也在加强与中国企业合作,例如研发处理器、图形技术、用户界面、摄像头等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汽车行业、物联网行业、无人机、机器人以及VR(虚拟现实)领域。

比如:中兴物联联合美国高通公司共同推出的七模全网通物联网贴片模组ME3630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它不仅在速度上达到了国内顶尖的150Mbps下行速率,还全面兼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2G、3G、4G网络。基于高通9X07工业级平台研发,ME3630在稳定性、可靠性方面相比同类产品有着很大的优势[4]。

3)高通产品可以增加用户产品附加值。

比如:安装高通骁龙相关芯片的手机就意味着该产品具有相应的优越性能,相关高通芯片的硬件配置情况已经成为很多手机营销、广告的重要卖点,表明高通芯片增加了用户产品的附加值。

比如:安装高通芯片在国外有一定的“防弹”功能,高通拥有不少的通信方面的专利,所以对于要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的手机来说,使用高通的芯片可以避免大量的法律诉讼,还可以在面临通信方面的纠纷时获得高通不少的帮助。当年爱立信在印度起诉小米专利侵权时,正是安装高通芯片的小米手机可以免除被禁售的厄运,当时的高通芯片可以说是小米的救命恩人。

再比如:厂商在运营商进行入网测试的时候,如果采用了高通的LTE方案,对于测试的通过很有帮助。在通信领域,运营商会针对高通芯片做非常多的适配和测试,直接或间接让采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受益匪浅,即可以快速达到运营商的验收标准,能节省很多时间和资源。

因此,假设中国哪天少了苹果等品牌手机,消费者可以马上找到替代的品牌和产品,真正受影响的可能只有一小批死忠的“果粉”。但是如果没了高通,国内的移动芯片制造技术可能将倒退很多年,众多智能手机厂商和网络通信设备厂商将面临缺乏先进通信底层技术、高质量移动基带芯片彻底断货等严重后果。

三 高通的许可模式

高通的专利许可模式可以概括为:双管齐下,要“文斗”,不要“武斗”。

如上文所述,高通缺少杀手锏专利的原因在于高通专利许可是尽量在回避诉讼,为了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高通会采用专利许可与芯片销售绑定的方式进行交易,这种交易方式可以避免出现高通起诉对方的情况,因此,苹果的专利许可模式与诺基亚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1、高通专利许可模式的优点和必要性

在专利许可协议谈判过程中,虽然高通往往会占据一定优势地位,但在自由竞争的芯片市场和反垄断利剑高悬的环境之下,高通那些被业界广泛诟病的许可协议条款问题正在得到不断取消或修改,比如“反向授权”[5]、许可费率过高和专利清单中包括不必要专利等。

总体可言,双方主要是通过对话和磋商的方式解决分歧,所以高通与绝大部分专利被许可方的关系是比较融洽和缓和的,不会像诺基亚那样,经常与谈判对象经常对簿公堂、剑拔弩张。

高通将达成专利许可协议作为购买芯片的先决条件,这种 “无许可证,无芯片”模式貌似很霸道,并受到了业界较多诟病和批评。其实这个问题各国反垄断机构甚至法院都进行过审查,最后各国反垄断机构和法院都认为只要高通不通过芯片供应强加不合理的许可条件就没有问题,而事实上高通也从来没有利用芯片供应做过或者威胁做过类似的事情。

实际上,不给未接受专利许可的公司供应芯片的道理很简单:不接受高通许可,必然会侵犯高通大量的知识产权(包括标准和非标准专利),这时候还要求高通向其供应芯片,无异于逼迫高通帮助专利侵权者侵犯高通自己的权利。

众所周知,除了高性能的移动芯片,高通在CDMA、3G、4G LTE等领域积累的标准必要专利和基础专利技术对通信领域相关企业而言,同样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芯片销售和专利授权业务捆绑的方式并不会增加客户购买芯片和支付专利许可的总费用,反而会降低双方交易成本。

并且这种芯片+专利许可的绑定模式有利于高通收回在芯片、底层技术等领域的巨额投资,有利于保护和实现高通的创新利益,也方便专利被许可方一揽子引进先进的通信技术方案,最为重要的是芯片业务存在周期长、风险大、利润薄、成本高等特点,所以芯片业务需要利润率较高的专利许可业务来反哺和输血。

在反垄断法规制和芯片市场自由竞争的背景之下,高通芯片和专利许可费收益与其创新贡献是大致相适应的,这也是被全球绝大部分客户所接受和认可的事实。

如果有客户对高通的许可模式或费率不满意,可以自由选择其他芯片厂商的产品,比如联发科、展讯和英特尔、美满电子科技等,或者自行研制芯片,比如华为、三星、苹果甚至小米等公司都研制出了自己的芯片。

高通的整体专利储备在质量和数量上均优于诺基亚,而且高通只是芯片制造商而不是整机厂商,所以其也拥有类似诺基亚那样超脱的身份,高通完全可以像诺基亚那样,通过不断发动诉讼去逼迫手机厂商就范,并且对于那些因专利许可分歧而曾经起诉、指控或举报过高通的手机厂商,高通似乎更有理由和动机对其发动专利诉讼。

但是多年以来,高通几乎没有对智能手机制造厂商发起过报复性、胁迫性专利诉讼。再从高通与苹果打得不可开交,但是高通没有停止Iphone7基带芯片供应的情况来看,表明高通将芯片销售绑定专利许可的方式只是一种谈判手段,并不具备多少实际的强制力。

高通长期贯彻的是要“文斗”,不要“武斗”专利许可模式,高通在很少诉诸诉讼的情况下想要实现这种业务模式,将芯片销售和专利许可进行捆绑似乎成了不可或缺的手段。

2、可能终结高通许可模式的两种可能情况

高通的专利许可模式当然不可能一成不变地永远保持下去,将来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导致高通芯片+专利许可模式的终结,这两种不同情形有着本质的区别和迥异的后果。

第一种良性竞争的情况

假设在健康的市场环境下,高通的芯片被崛起的竞争对手赶超,导致高通芯片业务被市场逐步淘汰,专利被许可方自然会用脚投票选择性价比更高的芯片,高通现在实行的芯片+专利许可绑定的模式就会因为芯片买家越来越少而难以为继。

在此种情况下,一方面,高通芯片业务在竞争中被取而代之的过程是漫长、曲折的,高通不可能束手待毙,必然会发挥其雄厚的技术底蕴不断进行创新和突破,所以移动芯片王座更替的过程是一个持续竞争、技术不断进步、客户体验得到不断改善的良性过程。

另一方面,为了收回研发投入和实现专利创新成果经济利益,高通将可能会增加发起专利诉讼的频率,但是由于高通整体专利技术创新能力较强,而且公司多元化发展的模式较为成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所以应该不会出现高通四处兴诉或被迫出让大量专利给NPEs的情况。

所以出现上述局面是良性的,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造成的,全球的通信产业和广大消费者都会因此受益良多,通信先进技术也能到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二种恶性竞争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高通在芯片和无线通信技术领域始终保持较大领先优势,但是因为高通芯片研发和专利许可业务过于成功,却成了怀璧其罪的罪人。

一方面,苹果、英特尔等巨头公司可能为了谋求非法利益,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遏制了先进技术的正常发展和优秀芯片产品的健康经营。比如在iPhone7的基带芯片方面,苹果为了匹配Intel基带的性能,似乎故意限制了高通基带的性能,为了使高通基带与Intel基带版本保持一致,苹果故意限制置高通基带版本iPhone 7的网速[6]。

另一方面,苹果等公司还罗织、编造各种“莫须有”罪名大肆攻击高通,各国司法部门和反垄断机构在苹果等公司的影响之下,纷纷对高通加以规制和处罚,若干年后,高通可能因经济损失过于严重或受到的反垄断机构处罚过于严苛而宣告破产、解体。那时的高通被迫将芯片和专利许可业务脱离后,可能会出现芯片业务难以为继,专利许可业务苟延残喘的景象。为了生存,高通有可能会像诺基亚那样,开始向NPEs大量扩散专利并频繁发起专利诉讼。

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是危言耸听,比如去年12月,在苹果公司的举报和指控之下,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对高通处以1.03万亿韩元(约合9.1234亿美元)罚款,原因是高通在专利授权和调制解调器芯片销售上实施了不公平的商业行为。2017年9月4日,韩国法院驳回了高通公司的请求,继续执行韩国反垄断部门要求高通针对其专利授权方式采取整改措施的命令[7]。在韩国之前,也是在苹果的举报之下,中国、美国多国反垄断机构都对高通进行了比较严厉的处罚。

高通在与苹果鏖战和应对各国反垄断制裁两条重要战线有可能接连失利,其后果是可能是导致高通破产重组,出现上述局面是由于市场竞争环境被恶意扭曲和反垄断监管制度被不当利用造成的,将可能导致全球通信产业蒙受巨大损失,优质的移动网络芯片供应将难以为继,重大网络通信技术创新停滞等严重后果,这种系统性破坏力自然也会波及国内通信产业。

专利许可本来只是正常的商业活动,当事方应该按照商业惯例、交易习惯,专利技术价值和贡献等因素进行谈判和交易,考虑到高通在基带芯片和无线通信专利技术等方面对苹果的贡献和作用远远大于诺基亚,高通本应该享受更为优惠的交易条件和待遇。但在苹果及其代工厂、供应商等组成的相对封闭的产业生态圈里,处于统治地位的苹果野蛮地改变了游戏规则:本来就该给的许可费一律变成打赢官司才给,打不赢官司就别想拿走一分钱;与富可敌国的苹果对抗,专利拥有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得脱几层皮。

苹果使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几乎变成一片焦土,使原本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秩序变成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本来主要通过谈判、磋商解决分歧的专利许可市场,变成了谁的拳头硬,谁才有话语权的野人世界。

在杀手锏专利这块试金石面前,苹果“欺软怕弱”的本性得到淋漓尽致地表现。在缺少杀手锏专利的情况下,高通有可能被财大气粗的苹果拖入持久战的诉讼泥潭,不管最终诉讼胜负如何,高通都有可能受到重创,出现此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绝对是对技术创新者最大的嘲讽。

苹果这种蛮不讲理、“客大欺店”的玩法让强大如斯的高通都感到头痛不已,试问当那些科技创新型企业、个人发明家、科研机构、中小型标准专利权人等专利拥有者面对苹果时,又将遭遇何种艰难和窘迫的局面呢?这从2017年9月5日的中国专利年会上,西电捷通总经理曹军怒怼方达律所高律师(苹果公司是该律所重要客户)事件可窥一斑[8]。

注释:
[1]:搜狐网:《高通股票评级被下调:皆因与苹果诉讼》
http://www.sohu.com/a/125049376_114822
[2]:CNET科技资讯网:《高通在中国的20年,是中国手机产业发展壮大和走向国际的20年》
http://www.cnetnews.com.cn/2017/0327/3091222.shtml
[3]:高通博客《加大创新与分享 推动中国产业升级》
http://www.qualcomm.cn/news/blog-2016-03-14-1
[4]:北方网:《中兴物联网突飞猛进:与中国电信及高通密切合作》
http://it.enorth.com.cn/system/2016/06/23/031034429.shtml
[5]:新华网:《高通免费“反向许可”终结 国产手机专利“内战”将起?》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02/12/c_127487387.htm
[6]:网易:《真相了!苹果故意降低iPhone7高通基带性能》
http://mobile.163.com/16/1120/15/C6ATRVNT00118025.html
[7]:凤凰科技:《韩法院驳回高通请求:继续执行反垄断整改命令》
http://tech.ifeng.com/a/20170904/44672495_0.shtml
[8]:微信公告号-UP知产通:《专利年会惊现西电捷通爆苹果黑幕,双方对忿现场失控》
https://mp.weixin.qq.com/s/qMsnTHFP51eylu5SO-0DFw


第三部分 苹果的歇斯底里

一 苹果的创新之殇

1、苹果的创新危机

苹果是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目前市值接近8千2百亿美元,账面有超过2000亿美元的现金流,其利用巨大的产品销售量和独树一帜的产品群落,建立了一个独立、封闭的产业生态系统。在这个独立和庞大商业帝国里,苹果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多年以来,苹果公司利用其独特的iPhone产品软硬件设计,以及特制的芯片、零部件需求,高规格的供货指标和巨大的销量等优势,通过定价权牢牢逆向控制着供应链上游的数百家厂商,通过自成体系的IOS 操作系统、APP Store和iTunes Store平台锁定了众多应用程序开发商和数百万的苹果用户。

但从iPhone 5开始,苹果就开始了每年一点小改变的“挤牙膏”式升级,苹果和安卓手机的差距被进一步的缩小,人们一直在批评苹果iPhone的创新越来越少了。如今连外媒都开始吐槽,苹果即将发布的新品iPhone8的很多新功能竞品全都有,也就是说苹果的创新很少了。美国《福布斯》网站撰文称,2017年对于苹果而言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iPhone将迎来上市十周年的重要日子,但今年即将发布的新款iPhone8却是“新瓶装旧酒”,预计在功能上没有什么创新[1]。

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创新乏力的苹果正遭遇强劲对手发起的多重围剿,苹果多年来积累的优势,最近几年已经被消失殆尽。市场研究机构Counterpoint日前公布了近期全球智能手机出货状况,结果显示华为智能手机连续两个月在出货量方面超过了苹果,仅次于三星,排在第二位[2]。最近一年多来,苹果手机在中国国内的市场份额一路下滑。独立分析公司Canalys在报告中指出,今年第一季度苹果手机在中国的市场份额继续下滑,排第五位,小米超过苹果位列第四。

中国用户的选择裕度越来越宽泛,可以选择的产品也越来越多,iPhone已经不再是高端的唯一,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这体现了市场对缺乏创新的产品的最大鄙夷。

在乔布斯离世后,我们几乎看不到苹果手机在硬件层面和外观设计方面卓绝的创新能力。近年来,随着中国手机厂商的崛起,尤其是华为、OPPO、vivo的增长给苹果带来的压力不可小觑,如今中国厂商的崛起已经不再是跟随战略,而是在很多技术创新方面(比如曲面屏、双摄像头、快充等技术)已经走到了苹果的前面。

多年以来苹果iOS系统出色的流畅度,是苹果生态的核心竞争力,但是近年来安卓手机硬件配置被拉升到了新的高度,加之很多国产手机品牌开始深度定制、开发安卓系统,安卓手机在系统流畅度方面与苹果的距离正在被拉近。比如:华为推出旗舰手机Mate9时,华为号称其深度优化的操作系统可以连续使用十五个月不会卡顿,这是在赤裸裸的挑战苹果iOS系统。

由于不愿承受任何风险,苹果近年来在智能手机市场裹足不前,缺乏创新精神,只是跟在三星等竞争对手后面,对智能手机产品进行功能完善,而不是走出一条只属于自己的路。正是因为苹果产品创新力不足,导致与竞争对手产品趋同性越来越明显,导致业绩和市场地位下滑。彭博社撰文指出,目前,苹果iPhone的制胜之道就是不断完善竞争对手最先创造的技术功能,将它们用在自家产品上。iPhone 8也不会例外,它将不会成为创新实例,而更多的是对于已经出现于竞争产品的功能特性的完善[3]。

在后乔布斯时代,库克给iPhone带来了更多成熟的商务行为,但也失去了创新的特立独行和敏锐的天才嗅觉。苹果太多的迎合市场的商业行为,少了乔布斯时代对产品的近乎苛刻的创新要求,使iPhone与竞争对手产品越来越趋同。虽然苹果的市值在不断地攀升,虽然苹果在库克时代获得了不菲的财务增长,但是缺乏了创新的最直接的进步阶梯之后,苹果还能独领风骚吗?

2、苹果创新体系的恶化

苹果面临的严峻问题是,由于产品类型和每年推出的新品极少,而且大部分营收来自于iPhone的销售,所以苹果不能像竞争对手那样承受和稀释产品失败带来的风险。苹果已经丧失了创新的勇气,如果还想一直站在产业链的最顶端上,那么靠什么获得用户的依赖和青睐?

多年以来,苹果公司每年的研发投入占其营收比重都低于5%,远低于华为、高通、三星、Facebook、谷歌母公司Alphabet等其他大型科技公司的平均水平,比如2016年按研发投入占营收百分比计算的相关企业排名是英特尔20.37%、华为14.65%、微软13.95%、谷歌13.59%、三星7.73%,而苹果只有4.6%[4]。

在乔布斯时代,苹果的创新投入虽然也远少于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对手或友商,但是乔布斯非常痴迷并擅长对苹果进行创新,同时苹果会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利润,因此供应商愿意投入资金开发先进技术并将产出技术提供给苹果,同时给予它一定时间的独占权,因此即使苹果在全球科技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其营收比重不算高,但是其创新力却遥遥领先。

但是,库克与乔布斯不同,他更看重眼前利益,实行在同一个元件或服务引入多个供应商,让它们互相竞争降低价格,以提升苹果的利润率。苹果看重的是相关元件或服务的成本和价格,至于供应商创新成本和风险情况如何,是否需要为其保留合理的利润空间等问题,根本不是库克关注的。

最明显的是代工业务方面,在富士康利润微薄到只有4%左右的情况下,苹果引入了和硕与它竞争,最终导致富士康与和硕的净利润率都低至2%左右。再比如,GT Advanced是原打算为新iPhone手机生产先进屏幕的小型蓝宝石玻璃制造商,该公司在美国破产法院的文件中表示,苹果公司向GT Advanced发出了大批订单,但随后大幅修改协议条款迫使后者破产。

在iPhone销售业绩下滑的情况下,苹果甚至更为过分地向供应商提出了“双降”要求—苹果在降低了订单量同时还要求供应商降价供货。比如:2016年8月,苹果要求台湾的下游零部件供应商降价最高20%,并且苹果新款手机订单量据称同比下滑30%。这遭到供应商们的集体反对,表明苹果通过压榨供应商而获取更高利润率的方式遇到了阻力[5]。

创新对于任何一个公司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苹果也是。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智能手机的趋同性越来越明显,智能手机上的产品创新已经是越来越难,苹果的创新边际效益也正在递减。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如果可以与苹果同心协力,帮助苹果进行技术创新、共创辉煌是最好的共赢局面。但是苹果却在进一步压榨供应商,来弥补创新不足带来的业绩下滑压力,这种短视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苹果残酷压榨供应商的行为,虽然短期内可以为苹果提升利润率、可以减少研发投入并降低产品创新造成的风险;但是对于苹果供应商来说,科技创新的投入和风险很大,需要合适的利润才能让创新得以持续。苹果以釜底抽薪、饮鸠止渴的做法持续压榨供应商,会使供应商无心、无力为其开发新技术,这种恶性循环的后果必然将损害苹果的长远利益。

一言以蔽之,苹果“一将功成万骨枯”的上述做法更加恶化了其创新乏力这一根本问题。

二 苹果对专利权人的反向劫持

为了降低成本,苹果在压榨手机配件供应商、代工厂的同时,还利用其产业统治地位和雄厚财力等优势,对SEP等专利权人进行了全面狙击和反向劫持,在苹果与高通的专利纷争中,苹果的上述行为得到了淋漓尽致地表现。

1、苹果的借刀杀人

在苹果和高通这两大巨头的专利争斗中,最倒霉的是那些被苹果裹挟卷入战团的代工厂(CM),这些代工厂只是通过代工生产iPhone和iPad来挣点辛苦钱。为了获得最大化利润,苹果不看供应商的环境情况,一切都以低价格作为合作的标准。一部售价超过800美元的iPhone7,富士康等中国组装企业只得到每台6.54美元的酬劳,而与此相对应,苹果公司在每台iPhone7上的获利高达560美元。

然而这些只能挣点苦力钱的代工厂,却要给苹果充当冲锋陷阵的“炮灰”,在一定程度上,这些代工厂成了完全听命于苹果的傀儡。高通起诉了CM后,明确表示争议仅仅存在于高通与苹果之间,高通起诉CM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高通只与苹果的上述代工厂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但很快苹果公开表示要“支持CM起诉高通”,实际上是要求CM加入对高通的诉讼,并且给CM提供了诉讼的金钱支持和潜在的损失赔偿担保、于是这些CM就伙同苹果一起反诉了高通。

耐人寻味地是,上述苹果代工厂(CM)与高通之间存在着长期和广泛的合作关系,也是高通的专利许可合作伙伴,并且仍然为其制造的非苹果公司产品向高通公司支付专利费用。实际上,这些代工厂不向高通支付苹果手机的许可费或起诉高通,都只是奉命行事,因为苹果的指令难以违抗。毕竟与苹果产品的合约是这些代工厂经营的命脉,失去苹果订单将意味着它们失去最重要的业务。

于是堪称工业界奇观的一幕发生了:高通、苹果的代工厂虽然相互发动了诉讼,但是原、被告似乎都不愿起诉对方,却又不得不相互对簿公堂;而真正的“元凶”却置身事外,遥控着事态发展。

苹果此举涉嫌滥用了其在产业链的统治地位,驱使、操控代工厂去做可能有益于苹果,却有害于代工厂自身利益的事情,高通与相关代工厂在5G、物联网以及VR 等一系列开发计划的合作关系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2、苹果的弥天大谎

为了达到减少向高通等专利权人支付专利许可费的目的,苹果向司法系统、反垄断监管部门、公众做出的相关陈述和指控可能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苹果指控高通的智能手机芯片授权协议无效

苹果于2017年6月向高通公司提起了诉讼,指控高通公司的智能手机芯片授权协议无效,苹果引用了美国最高法院针对打印机厂商利盟起诉Impression一案作出了裁决,该裁决确定基于“权利用尽”原则,让芯片厂商很难再控制其产品如何被使用或转售。苹果认为基于权利用尽原则,高通只能收取一次费用,要么是对专利授权收费,要么是对芯片收费,二者只能选择其一;而不是要签署授权协议进行二次收费,在每一部售出的iPhone中都收取提成。

实际上,苹果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因为高通进行的专利许可收费与芯片其实没有直接关系,高通申请的相关专利都是系统级、平台级、整机级的专利,专利技术范围主要涉及手机终端、网络通信设备以及网络服务运营商之间的数据传输和通话交互功能(比如3G、CDMA、4G等标准必要专利)等,与下位基带芯片或具体模块、设备如何工作等方面没有直接关系。相关专利的实施者一般是整机终端厂商、网络通信设备和网络服务运营商。

另外,高通还申请了涉及天线、电池电量管理、显示屏等领域的重要专利,此类专利都与芯片级的专利无关。所以高通对自己的系统级专利、SEP和基础专利等收取许可费是合理的,这与芯片销售根本没有关系,其中不涉及所谓的权利用尽问题。

2)苹果指控高通收取的专利费远高于其他厂商的收取标准。

首先,评估标准必要专利对相关标准的价值和作用是比较困难,不能只从SEP专利权人主张的专利数量来衡量(因为一般都是专利权人宣称相关专利与标准存在对应关系,标准组织一般不做审核),除了法院判决,在商务谈判中更重要的应该是专利权人掌握相关标准的核心技术的情况、专利整体价值和技术创新能力等。

比如:高通公司因为手握3G三大标准都无法绕开的CDMA核心技术而备受瞩目,因此在讨论3G标准专利时,其他厂商们自称拥有再多的标准必要专利也无法与高通相提并论;相关通信标准处于持续演进的动态变化过程中,高通在CDMA等领域的技术和专利也在不断持续更新和改进,所以不能简单套用发明专利最长保护期限只有20年的法律规定,机械和错误地认为高通在CDMA等领域有效专利的数量正在减少,该观点是犯了刻舟求剑的毛病。

其次,高通在许多LTE、Wi-Fi领域的基础专利,且在4G领域方面布局很早,研发时间、投入上都占有优势。高通掌握的5G技术包括高带宽低时延设计、频谱共享技术、先进天线技术、信道编码技术和大规模MIMO等。

再次,高通在公司经营状况、研发投入、技术基础、创新能力、产业作用和地位等方面均为业界翘楚,高通在智能手机通信众多技术领域均享有领先优势,高通掌握较多蜂窝通信核心技术、SEP和基础专利,同时高通还坐拥13万件专利,高通在通讯领域的核心地位目前无可动摇,所以高通比其他厂商多收专利许可费也是合理和正常的。

最后,从高通原来每季度向苹果返还1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折扣等情况来看,苹果应该是享有全球独家的优惠待遇。再从高通是与苹果最大的代工厂—富士康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向其收取专利许可费来看[6],苹果显然是占了大便宜还卖乖。这是因为高通向代工厂收取专利许可费意味着高通应该只能按每台苹果手机出厂价为基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