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滨丝画”与“横江手工”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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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马鞍山洪滨丝画手工艺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洪滨,一纸诉状将马鞍山市横江手工艺术品有限公司告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对方侵害了自己的发明专利权。
合肥中院于去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不久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马鞍山市横江手工艺术品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袁洪滨的发明专利权,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
一审判决后,被告马鞍山市横江手工艺术品有限公司不服,除了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外,还就袁洪滨的专利“丝绵画的制作方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该无效宣告请求。
未想到,就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二审过程中,事情出现了“峰回路转”。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各自有权利用自己现有专利技术制作“棉花画”或“丝绵画”作品,发展“棉花画”或“丝绵画”产业;马鞍山市横江手工艺术品有限公司自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袁洪滨赔偿款2万元;马鞍山市横江手工艺术品有限公司自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撤回针对袁洪滨“一种丝绵画的制作方法”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本案一审受理费5800元,由袁洪滨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马鞍山市横江手工艺术品有限公司承担;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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