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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专利门把手被诉 国美电器与专利权人合解

日期:2009-04-21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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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尹金垂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劲松商城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2003年9月8日,尹金垂获得“玻璃门牢固拉手”实用新型专利权,该专利是提供一种耐用结实的玻璃门拉手,根本解决在用的金属拉手与玻璃硬对硬相结合易碎,以及结合时虽加了多层胶垫片固定的很牢,频繁推拉就会松动、脱丝、变形、损坏、增加开支的难题。

  2008年9月,尹金垂得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劲松商城将其享有专利权的不锈钢拉手安装在商城玻璃门上。据了解,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劲松商城是被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尹金垂认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劲松商城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其享有专利权的产品,应停止侵权行为,故诉至二中院,请求被告拆除侵权拉手,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中院受理此案后,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基础上,深入了解案件背后有关情况,认为本案不仅要在法律上彻底解决纠纷,更要及时解决当事人心里障碍,让当事人真正的感觉到公平、公正、受尊重。

  在谈话中法官得知,尹金垂事先和被告取得过联系,对方工作人员称其所用的大门及拉手都是楼房业主安装,现双方沟通已陷入僵局。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在向双方释明相关专利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多方协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劲松商城及楼宇业主,希望国美电器公司本着尊重知识产权的精神彻底地解决纠纷;同时,法官对尹金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其卸下心里包袱,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