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格丽公司“BVLGARI”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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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BVLGARI”商标行政诉讼案。来自于意大利罗马的著名奢侈品品牌宝格丽,因在我国申请国际注册第G1290822号“BVLGARI”商标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该品牌持有人宝格丽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宝格丽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定,主张其已针对第13690198号“BVLGARI GEM ESSENCE”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等待第13690198号“BVLGARI GEM ESSENCE”商标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驳回复审案。商标评审委员会坚持其所作出的裁定符合法律规定,认为第13690198号“BVLGARI GEM ESSENCE”商标仍然合法有效,第G1290822号“BVLGARI”商标与其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应在我国获得领土延伸保护。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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