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包装装潢侵权 索赔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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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其为“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利人,该包装装潢为由红色为底色、中间是三个竖排黄色楷书“王老吉”文字,以及相关辅助文字和配图组成的整体。
“加多宝公司未经许可,自2012年6月开始,生产、销售标注“加多宝”字样的凉茶。其包装图案及排列组合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王老吉”凉茶没有实质差异,足以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广药集团认为,加多宝公司持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其蒙受巨额的经济损失。
据此,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3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被告加多宝公司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此外,被告代理人认为,商标权及装潢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并非必须组合使用。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均是以其商标权为依托,与本案的装潢权无关。
“综上,我公司使用红罐产品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侵权”,被告代理人称,我公司没有侵犯原告的商标权,也没有借用原告的商标用于商业宣传以谋取利益,不应支付原告赔偿金及登报道歉。
该案当庭未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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