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首告网店侵权淘宝售假卖家应诉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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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诉网店卖假酒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泸州老窖”)是国内知名企业,拥有“国窖”驰名商标。今年6月,该公司打假工作人员在淘宝网上发现一家网店出售“国窖1573”白酒,然而其标的价格比出厂价还要便宜,于是怀疑系假冒国窖酒。经请公证人员对全程进行公证及证据保全,公司从该店网购了“国窖1573”白酒并送检,经鉴定,该商户所出售的“国窖1573”系假冒该公司“国窖”商标白酒。
今年10月,泸州老窖向江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侵权白酒,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费用3000元。据悉,这是泸州老窖第一次针对淘宝网店进行打假维权。
江汉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介绍,这是一种新型网购商标侵权案件,由于被告淘宝网店并非像实体店那样有明确的工商登记信息,且淘宝卖家一般不愿将真实身份或实际经营地址透露给买家,给立案和送达传票造成不小的困难。
“阿里旺旺”送文书促立案沟通
在淘宝公司配合下,法院获取了被告淘宝卖家真实身份及网店店铺信息,正式受理该案。随后,法官利用“阿里旺旺”与被告店主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后,将原告起诉材料及法院送达材料的扫描件在线传输给被告,并利用“屏幕录像专家”软件将上述送达过程全程录制下来,作为当事人同意并收悉文书的凭证。
在线送达文书后,该淘宝卖家给法院来电,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审判人员告知被告商家有关原告起诉的侵权事实和相关法律后果,并要求被告积极参加庭审。
通过比对涉嫌侵权的“国窖”白酒与厂家提供的正品“国窖”白酒,被告对其出售的白酒确属侵权予以认可,并希望与原告达成调解。泸州老窖考虑到此次侵权方仅购进少量来历不明的涉案白酒在网上销售,且事发后立即停售涉案侵权白酒,同意进行调解。
19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在江汉法院知识产权庭签订调解协议,被告淘宝卖家当场支付了3.1万元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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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卖家侵权不履赔将“封店”
江汉法院知产庭庭长韩伟介绍,涉及网络交易平台等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纠纷日益增多,同时也成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热点和难点。如何对网络交易另一端的当事人送达,以及如果当事人无法向淘宝卖家追偿,能否向网络交易平台追究相关责任,成了立案新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故接到权利人通知并经初步核实后,若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的措施不及时或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进一步发生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主观过错并进而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经庭审证实被告店家所出售商品为侵权产品,被告不愿赔礼道歉且积极赔偿,在原告的申请下,法院会与淘宝公司联系,对被告店铺的账户进行保全,保证后续执行的顺利进行。
在法院调解现场,原告泸州老窖公司代理律师收到被告3.1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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