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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格风胜杭州娅品 夺得“歌莉娅”商标

日期:2014-12-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邓舒馨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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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歌莉娅Goelia”品牌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格风)诉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歌莉娅Geliya”品牌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娅品)及东莞市牛尊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尊鞋业)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杭州娅品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害广州格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原告赔偿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200万元。

  广州格风称,公司于1995年创立“歌莉娅”品牌。收到客户投诉后,公司调查发现,杭州娅品在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网站上分别以“歌莉娅女鞋旗舰店”和“歌莉娅鞋业旗舰店”销售带有“歌莉娅”标识的女鞋。另外,广州格风发现这些商品上有注册商标第1806510号“歌莉娅+Geliya+图形”的商标,商标权利人为杭州娅品的法定代表人。但杭州娅品并没有按照其注册商标图样使用,而是使用原告的艺术字体“歌莉娅”图样。后广州格风在购买的女鞋包装盒上发现,牛尊鞋业为其生产厂商。

  对此,牛尊鞋业称,该公司与杭州娅品无业务往来,未给其生产过鞋子与产品包装,系杭州娅品盗用牛尊鞋业的公司名称及地址加到被诉侵权产品上的。法院到牛尊鞋业采取保全措施时,也未发现有生产“歌莉娅Geliya”的货品。杭州娅品承认,在女鞋包装盒上印有生产厂商牛尊鞋业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属于“印制错误”,真正的加工公司是位于温州的一家企业,而非牛尊鞋业。

  对于广州格风提出的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杭州娅品称广州格风的注册商标属于第25类商标中的2501类,而其的注册商标属于第2507类,两者属于不同类别商标,因此不构成侵权。

  广州格风认为,杭州娅品在网站中多处使用了与其享有著作权的“环球发现,活出美丽”广告语近似的广告词“环球发现,分享美丽”,据此认为杭州娅品具有侵权的主观恶意。杭州娅品则辩称其属于正常广告宣传方式,不具有商标侵权主观恶意和客观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注册的“歌莉娅”商标专用权。广州格风对“歌莉娅”商标注册、使用在先,而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尽管服饰与女鞋不属于同一个小类,但均属25大类,杭州娅品是明知而故意使用与广州格风完全相同的商标。对于另一被告牛尊鞋业,法院驳回了原告对其的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