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在PORON相关商标侵权案中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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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权公司的辩护中,侵权公司声称PORON标识已经成为了通用标识,试图证明PORON是聚氨酯泡沫材料的通用名称。在诉讼双方提交证据后,主审法院支持罗杰斯公司的诉讼主张,驳回了被告的PORON标识已经变成通用标识的辩解。法院判决被告向罗杰斯公司支付赔偿金以及庭审费用,并立刻停止侵权行为。
被告提起了上诉。在上诉法院主持的调解中,被告同意对罗杰斯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PORON停止侵权,并向罗杰斯公司支付赔偿金和诉讼费用。
“保护知识产权财产对于大部分公司都是个挑战,”罗杰斯公司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说,“PORON,作为高性能聚氨酯材料系列的注册商标,是罗杰斯公司的一项宝贵资产。我们公司采取积极的法律行动证明罗杰斯公司的注册商标并非市场上的通用名称,被告侵犯了罗杰斯公司商标的权利。本案件是罗杰斯公司保护其资产的有力证明,应该使得未来的侵权行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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