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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俱乐部中国寻“刺”

日期:2014-10-1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文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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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劲旅托特纳姆热刺足球俱乐部(下称托特纳姆热刺)正试图争议掉他人在中国市场中的一件“热刺RECI”注册商标。这件与其商号中文译名相同的争议商标,被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由一位名为许书迎的福建省晋江市自然人于2004年4月提出注册申请。该商标争议行政诉讼案日前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有果,这家备受中国球迷熟知的英格兰足球俱乐部的争议理由未获法院支持。 

        据了解,托特纳姆热刺是一家拥有百余年历史的英格兰老牌足球队,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英超联赛被引入中国直播至今,该球队已在中国培养起了一批拥趸。2012年9月,即许书迎申请注册服装类商品“热刺RECI”商标8年后,托特纳姆热刺就该商标提起撤销争议。为此,托特纳姆热刺提出了两项争议理由,即恶意抢注和侵犯其驰名商标专用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在2013年就该争议案作出裁定认为,综合托特纳姆热刺在案证据不足以全面反映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托特纳姆热刺的“热刺”商标经过长期、广泛宣传使用为中国消费者所熟知,已具有驰名商标所应有的广泛影响力和知名度;此外,托特纳姆热刺提交的在案证据为非商标使用证据,不足以证明托特纳姆热刺将“热刺”作为商标通过宣传使用,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已具有一定影响,因此,其关于争议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据此,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该商标争议案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托特纳姆热刺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及事实依据;商评委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应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