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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上销售假货 两大学生店主获刑又挨罚

日期:2014-08-07 来源:王春 作者:王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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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以为在淘宝上销售假货不会出什么大事,浙江省台州两名淘宝店主非法销售假冒品牌的手机电池因此被定罪量刑。

  日前,黄岩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销售假货的案件依法宣判,店主叶某、张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12万元。

  叶某、张某两人系好友,都是85年出生,大学生。

  2011年9月,两人合伙在淘宝网上注册了名为“博远数码科技商城”的店铺,主要经营各类品牌的手机配件及贴膜等,但生意清淡。

  自去年2月1日始,叶某、张某从网上低价购进假冒的三星、诺基亚、摩托罗拉等各类品牌的手机电池,稍微加价进行销售。渐渐地生意火爆起来,网店晋升为淘宝信用等级较高的“四皇冠”店。

  据叶某、张某交代,这些假冒的手机电池进价在10元至15元左右,有的甚至不到10元,网店以16.5元至40元进行销售。

  检察院指控,叶某、张某通过“博远数码科技商城”网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各类型号品牌手机电池共计8176笔,金额共计人民币221587.4元。并采用商品包邮销售,共支出邮费人民币40880元至81760元。

  经查明,去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对叶某、张某开设的网店经营场所进行搜查,当场扣押了假冒的三星、摩托罗拉等赃物400余件。

  在法院审理期间,叶某、张某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并当庭表示愿意赔偿被害单位摩托罗拉移动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张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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