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审判动态 > 商标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LV品牌盗版多内地忙维权 知识产权法庭几成专场

日期:2012-07-26 来源:东方网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7月10日,扬子晚报独家报道了奢侈品大牌路易威登LV因商标被侵权,首次来宁起诉时尚莱迪等三家购物广场,索赔每家50万元一事。7月7日,时尚莱迪先上被告席,7月23日轮到了环北市场。当天,LV公司当庭出示了在环北市场购买的高仿LV皮包和皮带,公证书证实,两件商品均购自商户肖某的店铺。肖某拒不认可,声称从没卖过假冒LV,更不知LV是国际知名品牌。

  庭审预告

  7月24日上午,淘淘巷市场方和涉嫌侵权商户也将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 12000的LV男包环北卖200

  原告律师:“外形高度相似,印有LV商标”

  昨天下午3点20分,LV公司起诉环北市场管理方与商户肖某一案在市中院第三十法庭开庭。LV公司提出四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支付赔偿金50万元,承担LV公司的维权成本3万元,以及承担案件诉讼费。代理律师当庭出示了两件物证在环北市场购买的假冒LV皮包和皮带。

  今年年初,LV公司发现环北市场有店铺销售假冒LV,便派人带着公证员前去取证。工作人员在环北市场四楼肖某的店铺,花200元买了一只高仿LV男士挎包。回去后,委托律师给环北市场管理方南京宝良商贸有限公司发警告信,要求后者在7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叫停商户的侵权行为。但一个月后,环北市场依然有大量假冒LV在低价出售。公司人员再次带着公证员,依然选择在肖某的店铺,花35元买了一条假冒的LV皮带,并对全程进行公证。随后,LV公司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了诉讼。

  两件假冒商品自公证时被封存,直到昨天开庭才拆封。记者看到,斜挎包是灰棕色方格花纹的经典款式,腰带是黑色普通款。据律师介绍,同款正品的价格分别是12000元和5000元。法官问两件假冒商品与正品的相似度如何,律师回答高度相似,其中,斜挎包的锁扣、背带、表面纹饰、拉链内侧标签等处均印有LV专属商标,皮带上也使用了LV的著名商标。

  公证书在商户眼中毫无证明力

  被告商户:“没听过这牌子,从来没卖过”

  被告肖某的代理人否认庭上拆封的假冒LV皮包和皮带是他们销售的。LV公司最倚重的证据两份公证书,在他们看来毫无证明力。“你们买的时候说明身份了吗?出示律师证、公证员证件了吗?连购物小票都没有,拿张纸盖个章就说是在我们店买的,谁信?”不管LV公司的律师怎样解释公证书的“法律效力”,肖某的代理人翻来覆去只问有无购物小票。记者了解到,很多侵权商户并不提供正规的购物小票,就算提供了,事后也很难说清,所以,邀请公证员陪同购买已经成为维权一方最普遍最有效的做法。匿名购买则是为了取证顺利,并不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肖某的代理人是两位家人,并非专业律师,故而陈述观点时用语十分朴实。当LV公司极力证明LV品牌是如何有名时,他们显得十分茫然,声称“从没听过这牌子,只是觉得样子好看就进货了”。50万巨额索赔令他们不知所措,其中一人甚至调侃说,LV公司不如去抢钱。

  LV当庭提请追加环北为第三被告

  南京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几乎要成“LV专场”了

  除了起诉直接侵权的商户外,LV公司还将维权利剑指向了商户所在市场的管理方。在诉讼中,LV公司称,市场管理方有权力也有义务监管商户的销售行为,如果明知商户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产品,却不予制止,还向其提供经营场所,纵容其侵权行为,依法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于知识产权领域一个基本的理念给侵权行为提供便利者构成共同侵权。LV公司的律师甚至认为,市场管理方不制止商户侵权,就像消防员不救火,医生不治病一样严重。

  第二被告宝良公司答辩说,他们并不是环北市场的实际管理方,所以不应当承担责任。对此,LV公司当庭提请追加环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被告。法院没有当庭答复,案件将择日再审。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LV公司在我国多地发起维权行动,陆续将一些销售假冒LV产品的单位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这把维权之火也烧到了南京。截至目前,LV公司已在南京起诉三家时尚广场、至少二三十名涉嫌侵权的商户。索赔金额是每案50万元。这一金额并不意味着实际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实践中,受侵害方很难获得准确的数据,因此,法院又规定,“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7月7日,时尚莱迪一名商户及莱迪管理方最先走上被告席,23日是环北市场,24日轮到淘淘巷。由于涉及商户众多,接下来数周内,还会不断有庭审安排,南京市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几乎要成为“LV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