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地图侵权案新进展:原告撤回诉讼
字号:
今年4月,因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奇虎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随后,被告回应称,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得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公司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冒领他人公司电子导航地图上的地址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 电子地图版权保护的实践观察与学理回应
- 360AI新品发布会被指盗图 权利人索赔1元
- 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 1000万!四维图新VS奇虎360电子地图侵权案终审宣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