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若软件公司诉厦门两高校侵犯知识产权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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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若软件公司是注册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软件企业,其研制开发的Serv-UFTP软件,可以有效解决网站用户和网站主机或服务器之间的文档传输,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大型网站和企业中。
2012年12月10日,磊若软件公司通过“Telnet”系统命令监测发现,厦门海洋学院、厦门海事学院网站并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擅自使用“Serv-UFTPServerv6.4”软件,在网站上以“厦门海洋学院中职衔接大专招生网”名义招生,海事学院是该网站的主办单位。磊若公司对此行为进行公证,并要求两家高校立即停止侵犯Serv-U6.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立即卸载盗版软件,赔偿损失和登报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磊若公司所采用的“Telnet”是与服务器建立远程对话的命令,执行该命令后获得的反馈信息并不是直接、全部的软件代码,而是目标服务器上所运行的相关程序的概括性信息。执行该命令后获得的反馈信息表明海洋学院和海事学院的网站服务器上使用了名为Serv-U6.4的软件,虽然没有呈现软件的全部代码,但通过实施该命令并获得反馈信息,磊若公司已经从表面上概括地证明目标网站服务器上使用了Serv-U6.4软件,已尽到举证责任。
两家高校的答辩表示,通过Telnet命令与服务器实现远程对话时,服务器的反馈信息在服务器端是可设置、修改的,涉案网站的经营者和控制者可以在网站、服务器上实现装载软件、修改服务器信息等操作。
法庭认为,两家高校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在自己网站使用了其他同类软件而却将服务器反馈信息修改为有关Serv-U6.4软件的反馈信息的证据,因此,被告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海洋学院和海事学院立即停止侵权,从网站及服务器上卸载Serv-U6.4软件,并判决海事学院赔偿磊若软件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
主审此案的思明区法院民三庭李缘缘法官表示,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取证是一个很大的难点,很多时候盗版软件装在侵权者的服务器或电脑上,完全处于对方的控制之下,软件的著作权人很难知道侵权者服务器、电脑的具体位置,更无法直接接触到涉案的服务器或者电脑。在本案中,利用远程技术取证可成为著作权人获取他人侵权的重要手段。通过远程技术取证,著作权人无须直接接触涉案服务器或电脑,直接远程操作获取相关信息即可。
法院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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