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辑被“盗”非法发行 歌手陈琳索赔60万元 日期:2008-07-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分享到: 日前,川籍著名歌星陈琳所签约的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因著作权纠纷分别将西安东方华文光盘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竹书房文化总经理沈永革说,公司从2000年起为陈琳投资制作了 《陈琳》、《爱就爱了》、《不想骗自己》音乐专辑,收录了《走开》等31首歌曲。公司拥有上述所有歌曲的音乐制作者权,但一些单位未经授权、非法复制并推出《陈琳,不想骗自己》、《陈琳,今晚你约谁》的CD光盘在市场上销售,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据此,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60万元。 << 1 >> 上一页 1/1 下一页 共1条记录 上一篇: 海尔集成积极应对美国微芯起诉 下一篇: 五羊雕塑著作权纠纷案二审开庭 相关文章 盗版陶瓷灯侵权案 2023年日本因漫画盗版而遭受125亿美元损失 全国网络影视平台“盗链第一大案”宣判 未经许可出售盗版课程侵犯著作权案 西甲联赛向观看盗版足球的观众收取450欧元的费用
日前,川籍著名歌星陈琳所签约的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因著作权纠纷分别将西安东方华文光盘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竹书房文化总经理沈永革说,公司从2000年起为陈琳投资制作了 《陈琳》、《爱就爱了》、《不想骗自己》音乐专辑,收录了《走开》等31首歌曲。公司拥有上述所有歌曲的音乐制作者权,但一些单位未经授权、非法复制并推出《陈琳,不想骗自己》、《陈琳,今晚你约谁》的CD光盘在市场上销售,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据此,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