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采访徐新明律师:时尚圈逃不掉的“模仿秀”
字号:
时尚界的“抄袭风”吹得原创品牌越发头疼。近日,知名体育用品制造商阿迪达斯集团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控告美国品牌Forever 21使用阿迪达斯原创的“三道杠”商标,这只是时尚圈抄袭的冰山一角。
阿迪达斯:Forever 21侵权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阿迪达斯认为的侵权产品,是Forever 21一款以动画和字母作为胸前配图的卫衣,该款卫衣的袖子上有类似“三道杠”的设计。阿迪达斯在诉讼文件中称,Forever 21的这款卫衣,可能对公司的“三道杠”商标独特性造成损害,混淆消费者对产品属性的认知,有借此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因此,阿迪达斯要求Forever 21停止出售相关产品,并上缴该款产品的利润所得。
截至目前,Forever 21并未对此做出任何回应。阿迪达斯称,不会再发表关于此事的额外评论。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阿迪达斯此次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商标法规的范畴。商标是消费者及相关社会公众识别商品的来源、区别相同或相似类别中不同商品的标识。如果Forever 21未经许可使用了与阿迪达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涉嫌侵犯了阿迪达斯的商标权。
服装专家、上海良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伟雄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阿迪达斯对Forever 21的状告,不排除是一种营销行为。如果状告成功,阿迪达斯不仅能获得赔偿金,更能向消费者表明,“三道杠”的标志很受欢迎;状告不成功,阿迪达斯的品牌也得到了宣传。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虽然在体育运动用品行业堪称巨头,但阿迪达斯近年来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2014年,阿迪达斯在北美市场的体育品牌中排名第三,超越它的是此前不如它的安德玛。阿迪达斯2014年全年股价下降了38%,单季度亏损达到1.4亿欧元。2015年上半年,阿迪达斯虽然实现15%的毛利增长,但受制于集团总投入成本过高、负面货币影响以及泰勒梅-阿迪达斯高尔夫的低产品利润,阿迪达斯集团的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降至48.8%。
行业:模仿秀太多
时尚圈的“模仿秀”由来已久,这给时尚原创品牌带来不少苦恼。去年匡威认为旗下ChuckTaylorAll-Star经典帆布鞋被抄袭,起诉H&M等31家企业侵权。包括商标侵权、不实来源标识、不正当竞争、商标淡化和不正当商业行为等多项名目在匡威的诉讼之列。更早以前,匡威还曾起诉乔丹体育,因为乔丹体育(微博)注册的图形商标“五角星”与其商标相似。
去年6月,卡尔·拉格斐公司曾推出一款市价为370美元的运动鞋,因其醒目的“K”字图样与NewBalance运动鞋标志性的“N”字标志相似,被NewBalance认为是涉嫌抄袭;Gucci与Guess更因字母“G”的标志,不断相互起诉。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西班牙时尚品牌mango今年新出的人民币399元的印花连衣裙和吊带,跟Gucci今年标价4900美元的印花裙相似;mango一款599元的仿皮裙与Gucci 5600美元的皮裙相似。ZARA推出的人民币399元的黑色流苏裙,类似Valentino今年的春夏款;H&M 推出的99美元的仙女裙,跟Chloe春夏新款相似。
专家:侵权依法解决
快时尚品牌自诞生以来就不乏模仿之作。品牌之间相互模仿,或者低端品牌抄袭相对高端品牌,实在数不胜数。
程伟雄认为,时尚服装类之间的相互模仿,更多存在于中低端或大众品牌。原因有三,一是由于时装品牌都在参与市场的激烈竞争,当某一独特的设计赢得较大市场时,其他的品牌必然会模仿这种风格,以此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二是快时尚品牌具有时效性,对服装的更新速度快,而从布料到款式的独立设计,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这会严重影响品牌的发展;三是目前对服装品类上的知识产权界限相对模糊,这使快时尚品牌之间的模仿变得更轻松。
徐新明表示,具有独创性的服装款式设计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许可使用与他人服装款式设计相同或实质相似的服装款式设计,涉嫌侵犯著作权,但前提是,该款设计具有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如果满足这个前提条件,权利人就可以依据著作权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商报记者 王晓然 实习记者 刘倩/文 胡潇/制表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庆余年2》再掀长短视频之争
- 《法人》杂志采访徐新明律师:《庆余年2》再掀长短视频之争
- 阿迪达斯和Thom Browne在英国法院就条纹商标打官司
- 耐克推翻先前判决 赢得与阿迪条纹商标纠纷案上诉
- 全自动淘洗磁选机专利无效纠纷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