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标”案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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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V标”引发的纠纷
事实上,这事儿说起来并不太复杂,核心事实是,在2011年2月,广汽传祺的V标完成第37类(汽车零部件)和39类(运输储藏)的商标注册。作为重要图形储备商标之一,广汽V标到目前为止虽暂未实际使用,但都将作为后续车型的选用商标。而长安汽车于2010年推出全新V字形商标,同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之后就在旗下产品中开始使用新商标。2012年5月长安完成第12类(汽车及运输工具)注册,2013年10月在第35类(广告销售)注册成功。不过,在第37类和第39类的注册上,国家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与广汽乘用车的商标近似,因此未通过该上述类别注册申请。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广汽注册在先,若广汽不同意并存或转让,则长安在此类别将不能使用。直白说,长安各类维修场所若悬挂“V”标即为侵权。
不过,好在长安“认错”态度积极,在发现“撞标”之后不久,就有专门负责人联系了广汽相关人士,表示要协商解决此事。
好兄弟关起门来算账
如果真要算起来,V标对于长安来说远比广汽要重要得多。自长安汽车从“盾”标换到“V”标以来,近4年时间其销量持续攀升。今年1~5月,长安共销售30.16万辆,跻身自主品牌销量冠军。而对于广汽而言,“V”标是其一个“备胎”:2009年,广汽乘用车开始与门户网站开始了合作长达一年的“广汽乘用车品牌名称、车标创意大赛”,“V”标与广汽目前使用的“G”标以及其他5个商标同时作为商标候选,2011年2月完成注册。虽然广汽未使用“V”标,但它也作为储备商标之一,成为广汽的无形资产。
“虽然我们非常不舍,但将心比心地考虑到中国本土品牌创业艰辛,我们还要共同面对合资品牌的不断挤压,因此广汽与长安友好协商,广汽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将V标转让给长安。”广汽乘用车总经理吴松对记者称,“未来这笔转让费我们将不会把它算作利润,而是打算用于公益事业,例如维护知识产权或是捐赠专门机构等方面。”
至于这个“象征性”的转让费是多少,吴松并未透露,而是模糊地说:“网上传多少就是多少。”此前,有网络消息传起初V标估价为1亿人民币,但后又传最终转让费为300万元。
不过,据悉双方就V标事件还在友好沟通中,但具体结果还没有最终结论。
恶意抢注、漫天要价并不少见
事实上,此次广汽与长安这起由“V”标引发的纠纷,双方的态度都值得点赞:长安主动“认错”积极沟通,广汽以己度人大度转让,长安既解决了侵权之扰,广汽也弥补了原创损失。
不过,这样“成人之美”的事情,在汽车界并不多见。太多恶意抢注的例子,简直举不胜举。例如现代、路虎、莲花、凌志等品牌名称在进入中国市场前就已经被注册,企业要不只能高价收购,要不只能主动放弃。而最近的一个例子恐怕要说到特斯拉,由于中国商人占宝生早在2006年“TESLA”商标进行注册,随后又对“特斯拉” 和“TESLA MOTORS”进行注册,因此美国电动跑车品牌特斯拉要进入中国,如果不收购占宝生的商标,就会面临侵权危险。而“特斯拉”本来就是一个新晋品牌,靠着在华尔街大涨的知名度被中国消费者所了解,要再改名就更难“混个脸熟”。不过,占宝生要价太高,特斯拉只能一拖再拖,其官方网站也被迫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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