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商部门 处置首家侵犯注册商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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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我市网站牛城公社负责人刘先生向市工商局网管中心举报说,在互联网上发现我市一家BBS(论坛)网站在其首页正在使用他公司注册商标“牛城公社”字样。在此之前,刘先生多次与侵权人协商未果。接到举报后,经市工商局网监部门调查证实,刘先生反映情况属实。随后,告知涉嫌违法网站的负责人,其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违法行为。该涉嫌违法网站已被责令关闭。
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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