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活用新《商标法》调解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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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注册的F牌锁具不是知名品牌,为什么会有人假冒?经调查发现,林某和廖某是朋友,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的客户。这个做批发的客户一直在购买林某的F牌锁具,后来将订单下给了报价更低的廖某,让廖某为其生产F牌锁具。廖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商标所有权人林某的同意擅自生产与F牌近视的锁具,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本是朋友,现在因为商标纠纷,林某和廖某闹出了矛盾。经双方申请,鹿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居中调解,在多次商谈、反复协调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廖某赔偿投诉人林某3.5万元;二、廖某不再使用与F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林某、廖某在鹿城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帮助下,握手言和,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据了解,这是新《商标法》2014年5月4日实施以来,鹿城区首个运用新法成功调解商标纠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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