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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红罐“王老吉” 让加多宝“上火”

日期:2012-06-05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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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版“王老吉”前天揭晓,其红罐黄字的包装“保留”了加多宝版“王老吉”的诸多设计痕迹,此举让鸿道集团和加多宝公司骤然“上火”。在昨天发布的“严正声明”中,加多宝方面一改以往相对温和的措辞,指责广药集团“公然违法、制造事端”。

加多宝称已苦心经营王老吉凉茶17年,“红罐”、“红罐凉茶”、“红罐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在消费者中已产生特定的指向性,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特有名称,有关红罐凉茶产品还涉及该公司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权益。因此,加多宝认为广药推出红罐的行为是“公然搭便车和寄生性使用”,也是明知产品权益所在而故意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立即停止。

不仅为自己叫屈,加多宝还在昨天声明中指责广药集团涉嫌“误导宣传”,称广药集团注册的“王老吉”商标核准于1993年1月20日,却宣称“百年传承,始创于1828年”、“始创于清朝道光年间,已逾百年历史”,有违基本事实以及公平竞争的基本商业伦理和法律规则。加多宝还指出广药集团委托生产的企业中有一家“身家不清”,这家名为“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的企业曾在今年4月因涉嫌不正当竞争,受到云南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处。加多宝称“广药委托此种企业代工生产产品,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漠视和挑衅”。

截至记者发稿时,广药方面尚未对加多宝的声明作出回应。对于王老吉的“红罐”之争,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俊表示,有两个方面存在争议。从知识产权角度来看,如果加多宝的“王老吉”红色包装有外观设计专利且未过保护期,则广药版红罐可能涉嫌专利侵权,加多宝可向知识产权部门举报或与广药对簿公堂。值得玩味的是,加多宝却走了另外一条“道路”,从不正当竞争角度切入,指责广药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如此,加多宝可向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