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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波马”状告24家绍兴服饰经营户

日期:2009-02-17 来源:绍兴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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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涉嫌经销假冒“PUMA”商标的鞋服、休闲包,去年11月,绍兴市24家服饰经营户被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德国)告上法庭。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开庭审理上述侵权案件。经过法院调解,有若干案件已达成和解,当事人正在申请撤诉。其中,昨天下午就有8家经营户与“波马公司”授权代表和解,每家经营户赔偿“波马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人民币。

  去年下半年,“波马公司”在绍兴市区、绍兴县、诸暨、上虞、嵊州等地发现有多家服饰经营户销售假冒的“波马”(绍兴消费者大多称“彪马”)产品,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并对该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去年11月,“波马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每家经营户立即停止对“波马”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10万元人民币,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章作蔓是上虞名丰鞋城的经营户,也是24名被告中的一员。去年12月22日,他接到了法院传票,开始还觉得莫名其妙,打开一看,却吓了一大跳,“赔偿10万元”的“代价”将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此后,他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章作蔓介绍,他开了4年鞋店,去年下半年,因为鞋生意难做,又做起了卖休闲包的生意。他向杭州的供货商讨教什么包比较好卖,供货商就直接发给他一批休闲包,不分品牌,每个包进价10多元,他再以20多元价格出售。“摆了几个月,总共也没卖出多少,想不到还侵权了。”章作蔓说。

  昨天下午,法庭准备开庭审理“波马公司”和上虞、嵊州两地8家经营户的侵权案件,8家经营户的律师要求庭外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一度存在较大分歧——被告方承认侵权的事实,但辩解说自己是无意识的侵权,对方的赔偿数额过大,而原告授权代表能够承受的赔偿底线是1.5万元。最后,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同意以1.2万元经济赔偿和解。和解书签订后,多名经营户向“波马公司”授权代表支付了赔偿款项。

  “从这些案件来看,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院方面提醒说,作为销售商,在进货时有注意商品商标的义务。“‘PUMA’是全球知名的商标,这些案件的被告却以远低于该注册商标产品的进货价进货,他们如能稍加留意、判断,就不会有今天的经济赔偿了。”另据了解,被起诉的24家服饰经营户有一部分已与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德国)庭外和解,还有一部分经营户的侵权案件将在近日陆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