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源昌”一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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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毛源昌和嘉兴毛源昌都是做眼镜生意的。前者是百年老字号,“毛源昌”指的是商标;后者在嘉兴开了5家连锁店,“毛源昌”是指企业名称。去年8月,杭州毛源昌起诉嘉兴毛源昌,认为嘉兴方面用“毛源昌”作为企业名称是侵权。不过,嘉兴毛源昌当庭答辩:这个企业名称是经工商部门合法审批取得的,不存在侵权。
今年1月3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毛源昌商标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在嘉兴地区存在十余年的“嘉兴市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企业字号可继续合法存在,但其在店面突出使用“毛源昌”三个字不当,应停止突出使用。由于原、被告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案件又上诉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省高院最终的调解核心内容为:嘉兴毛源昌不得侵犯杭州毛源昌的商标权;杭州毛源昌许可嘉兴毛源昌加盟并继续使用“毛源昌”字号,加盟时间自今年1月1日算起,每年应支付数万元加盟费。如果两者的加盟关系终止,嘉兴方面就不能再用“毛源昌”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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