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汽配遇“李鬼”特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侦破纪实
字号:
“这案子有戏”
时值2月,春寒料峭。可是,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经侦支队的侦查员们心里却是“热血沸腾”。
就在不久前,支队获得了一条极为有价值的案件举报线索:浙江省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在上海一家名为“台湾加通企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生产大量假冒TOYOTA(丰田)、NISSAN(尼桑)、MAZDA(马自达)、MITSUBISHI(三菱)等日产商标的汽车配件和外包装产品用于出口,同时,浙江玉环地区还有多户其他厂家也在为这家台湾公司生产各种假冒的汽车配件。
通过调查,侦查员了解到,生产大量假冒“丰田”、“尼桑”、“马自达”、“三菱”等日产商标的汽车配件和外包装产品是货主通过一家名为“北京某国际货运公司上海分公司”先运送至上海市宝山区联谊路某号的“华炎货运公司”的仓库内存储,然后伺机转销国外,而该货主就是举报线索中提到的那家“台湾加通企业有限公司”。
至此,案情有了进一步的明朗。侦查员意识到,确实有犯罪嫌疑人以“台湾加通企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偷偷地干着非法活动,他们以上海为售假中转站向国外大肆销售假冒的国外著名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从中牟取暴利,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在报请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后,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于2005年2月24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正式对此案立案侦查。
案情“浮出水面”
为有效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确打击,考虑到此案在地域管辖上的复杂性,专案组一开始并没有贸然采取行动。直到他们获悉将有一辆卡车运送一批假冒汽车配件到宝山区联谊路某号的“华炎货运公司”的仓库内,并准备在近日出口销售至国外。
专案组随即决定,组成两个侦查组和一个追捕组。其中,第一侦查组立即带上商标鉴定专家赶赴宝山区联谊路某号的“华炎货运公司”的仓库内进行搜查控制;第二侦查组则到位于本市四川北路宇航大厦某室的“北京某国际货运公司上海分公司”调查取证和严密布控,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立即通知在分局待命的追捕组出击。
当第一侦查组的侦查员飞速赶至宝山区联谊路某号的“华炎货运公司”的仓库,打开仓库的大门后,令他们大吃一惊。展现在眼前的简直就是一个琳琅满目的汽车配件大超市,堆满了大量涉嫌假冒“丰田”、“尼桑”、“马自达”、“三菱”等多种品牌的汽车配件达2.4万余件套,折合市价共有1000万元左右。
与此同时,第二侦查组的侦查员经外围调查后,直奔位于上海市四川北路宇航大厦某室的“北京某国际货运公司上海分公司”,找到了涉案的运输业务经办人即该公司部门经理蔡某。据蔡某交代,“台湾加通企业有限公司”的老板是中国台湾籍人赵维新、赵维伦兄弟俩;他们在上海市设立了办事处,日常经营管理人为另一名中国台湾籍人赵定安;为“台湾加通企业有限公司”代理出口业务的则是“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具体的经办人为上海人刘某。
至此,案情的脉络清晰显现。
犯罪分子落网
为避免操之过急、打草惊蛇。马冬江在综合分析各路侦查员汇报的信息后,果断作出一系列部署:追捕小组原地待命,伺机行动;请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相关犯罪嫌疑人身份和活动轨迹;在现场的侦查员则继续令蔡某配合侦查,通过其稳住犯罪嫌疑人赵维新、赵维伦、赵定安的心理,以防他们外逃。
在经报请分局领导同意后,专案组决定引“蛇”出洞,要蔡某以已经打听到消息为由再次电约赵维新立即过来商量。半小时后,刘某在赵维新、赵维伦、赵定安3人的指派下前来探听虚实,被侦查员当场抓获。
侦查员决定将计就计,让刘某马上与赵维新联系。15分钟后,“北京某国际货运公司上海分公司”又来了两名男子,经指认,分别是犯罪嫌疑人赵维伦、赵定安,当他们刚踏进蔡某的办公室时,即被早已埋伏在此的侦查员抓获。
当晚零时许,走投无路的犯罪嫌疑人赵维新向专案组投案自首。至此,本案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在专案组行动的16小时之内全部被抓获。
最终,上海市虹口区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该案中3名中国台湾籍罪犯赵维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赵维伦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赵定安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在团购平台低价售卖假冒“FILA”被判刑
- 假冒“苹果”品牌电池 四人获刑!
- 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同商标”认定规则完善研究
-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之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反思与重构
- 玉米种子“狸猫换太子”被判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