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Zegna商标权赔偿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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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Zegna”商标权赔偿14万
康恩泰有限公司(瑞士公司)表示,他们的全球驰名高档男装品牌“Ermenegildo Zegna”、“Zegna”系列商标在中国内地获准注册在服装、鞋帽、皮带、手提包、衣箱等商品上。但成都某商场的专柜从2005年5月至今,经销使用康恩泰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服装、鞋帽等商品,并在销售场所以突出醒目的方式使用这些商标,构成侵权。虽然2006年10月,该专柜停业,但商场门口的宣传广告牌至今仍存在。据此,康恩泰有限公司请求成都中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柜台销售的服装上使用的“Ermenegildo Zegna”、“Zegna”等商标与康恩泰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同,构成商标侵权。该柜台还擅自在商场入口处、销售专柜店面招牌、墙面广告、纸制包装袋等处将“Ermenegildo Zegna”商标用于广告宣传,构成商标侵权。故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4万余元。
未经许可在线播放电视剧赔偿6万
原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诉称,他们制作、享有(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电视连续剧作品《大唐双龙传》42集著作权。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址名为www. 169ol. com的“四川网通169在线”网站上向公众提供电视连续剧《大唐双龙传》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停止提供涉案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及支出的合理费用20600元。
成都中院认定原告为电视连续剧《大唐双龙传》的著作权人。被告确实在网址为www.169ol.com的“四川网通169在线”网站上提供了电视连续剧《大唐双龙传》的在线播放服务。法院最后认定侵权成立,判决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不得实施在“四川网通169在线”网站上向公众传播电视连续剧《大唐双龙传》的行为。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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