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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个民俗游集体商标亮出品牌

日期:2008-04-1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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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嫩的柳树芽、青叶,清香的棒渣粥,还有皮酥肉嫩的烤全羊,香喷喷的野菜馅包子……凭着这些“农家菜”和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京郊平谷区的民俗旅游户越来越多,引来了大量城里人。4月10日,平谷区75户优秀的民俗旅游户率先挂上牌照,他们获准启用“客居香”集体商标。这也是北京市第一个用于民俗游服务业的集体商标。

  据了解,平谷大桃、大兴西瓜、怀柔板栗等“涉农”商标注册后,都带火了一方经济,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平谷工商分局负责人表示,由于从事民俗旅游的经营者分布散、规模小,与周边区县的民俗旅游业相比,整体特色不突出,名气不大。统一注册使用集体商标,旨在增强平谷民俗游的知名度。

  10日获准免费使用“客居香”集体商标的,全部是平谷区从事民俗旅游的农户。今后,平谷区出产的蛋类、豆制品、新鲜蔬菜等,也将逐步使用这一商标。据介绍,平谷区民俗旅游协会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3件“客居香”牌集体商标,包括旅馆等服务业,也包括2件商品商标。

  截至目前,民俗旅游接待户已遍布平谷区10多个乡镇、110多个自然村,持照经营的民俗旅游户达840多家。在工商部门的协助下,平谷区民俗旅游协会制定了“客居香”集体商标的管理规则和使用办法。民俗游农户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有资格使用,包括一年内无消费者投诉、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等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另外,使用这一商标的商户从业人员须统一着装上岗、统一使用消毒餐具等。工商、食品、卫生、旅游等部门还将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和考评,确保“客居香”的可信度。(北京日报 记者 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