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等法院判决结果不利于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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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无线星球起诉华为、三星(Samsung)和谷歌(Google),称他们侵犯了其6项英国专利。
其中5项专利涉及各项电信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SEP),例如3G和4G。
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颁布的政策要求,声称其专利是SEP的专利权人必须按照公平合理非歧视(FRAND)原则许可专利。
2014年4月,诉讼开始之后,无线星球作出了将其完整的全球专利池(SEP和非SEP)许可给被告的开放性要约。
然而,华为、三星和谷歌否认侵权,称这些专利无效并提出反诉。
被告称,因为专利无效,因此它们不需要得到许可。无线星球的提议不符合FRAND原则,因而违反了竞争法。
2014年7月,无线星球进一步提出要约,该要约只包含了无线星球的SEP,但是这项要约被被告拒绝,因为其不符合FRAND原则。
2015年6月,在法院指引下,争议双方作出了许可条件的公开性要约。
华为争辩道,英国SEP许可是“不可避免的强制性结果”,然而,无线星球则提出了全球许可。
本次专利纠纷中必须要解决的主要争论点是要约条款是否或者在何种程度上符合或者将会符合FRAND原则。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涉及许可费率的无线星球专利的价值。
法官布里斯(Birss)表示,全球许可不违反竞争法,“意愿方或者合理方”将同意全球许可。
他说:“因此,无线星球有权坚持全球许可。华为提出只在英国许可不符合FRAND原则。”
布里斯补充道,法院应该颁布禁令,因为“在法庭上的华为没有得到许可但是它有获得许可的方法。”
然而,他解释道,现在不会颁布禁令,但是一旦无线星球起草了一整套全球许可条款,会在之后的听证会上授予禁令。
Eip Legal律所的负责人及无线星球的律师加里.莫斯(Gary Moss)说:“这是一项重要的判决,无线星球的许可方式被认定有效,这一判决对于电信行业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
他解释道,到目前为止,有人认为即使侵权方被成功起诉,侵权方必须支付不超过在被诉国家使用专利的许可费。
莫斯说:“这对于希望实现更优惠的专利许可费率的实施者来说是一种激励。”
莫斯说,判决证实事情本不需要走到这一步。法院将采取“商业上明智和现实的”方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编译自worldip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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