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知识产权局确认英国2015年不会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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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完成了所有必须的准备,英国就会批准这个协议”,知识产权局在其声明中说。“这包括立法上的修改,比如对《专利法》进行修改以承认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权和确认统一专利的有效领域,立法还要给予统一专利法院作为国际组织的相关特权和豁免。还有一些实际的考虑,比如为新法院选址,确保配备适当等等。必要的准备应该在2016年春季完成”。
推出一个能使企业获得来自加入UPC的欧盟国家的统一专利保护的新系统,这个计划已经努力了好多年。目前已经创立了一个新的法律框架来建立和支持统一专利制度,一个新的统一专利法院(有总部、区域分部还有地方分部)也已经被建立起来,用来处理统一专利有效性纠纷和侵权纠纷。重要的是,统一专利法院也会对传统欧洲专利纠纷具有管辖权,而目前只是在国内层面执行——但专利持有人在至少7年的过渡期内选择排除统一专利法院的专属管辖权的除外。
在统一专利框架敲定和统一专利保护能够成为现实之前,至少13个欧盟国家,包括英国、法国和德国,必须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该协议在2013年2月获得通过。
Pinsent Masons律所专利法律专家Victoria Bentley说,“这证实了我们的期待,批准会在英国关于是否继续留在欧盟的公投之前完成。”
她说,“在任何情况下,《统一专利法院协议》都允许欧盟成员身份的改变。这个协议要求3个从欧洲专利数量上算最大的成员国的批准,包括德国、英国和法国。如果英国不再是欧盟成员国,那么届时,荷兰的批准就会是必须的。”
Bentley补充说,“我们还能看到使用新法院的拟用费用,还有选择排除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对传统欧洲专利的专属管辖权的费用。排除管辖权的拟用费用是每个欧洲专利/每个同族专利为80欧元。更多关于拟用费用的详细信息可以从统一专利法院筹备委员会的征求意见文件中获得。但是利害关系人需要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自己对拟用成本与费用的意见。不过这个委员会很可能会面临费用下调的要求,因为这个费用只是排除管辖权的行政成本,而且是想要排除管辖权的专利持有人仅仅想要维持现状所花费的成本。”(编译自out-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