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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力保护知识产权

日期:2011-07-26 来源:IT经理世界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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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去年被休止的《打击在线威胁与欺诈法案》(COICA)的后续,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5月一致通过了颇具争议的《防止互联网威胁经济创造力以及知识产权侵权法案》(PROTECT IP ACT)。法案旨在打击那些利用电子商务配送策略在全世界销售假冒商品和盗版货的流氓网站。

  该法案允许司法部申请要求搜索引擎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停止向被指控版权侵权网站输送流量、屏蔽这些网站检索结果的法院命令。新法案还允许版权人申请要求付款处理商和网络在线广告商停止与涉嫌侵权的网站开展业务的法院命令,从而使那些涉嫌侵权的网站“迅速”消失。

  版权拥有者广泛支持

  PROTECT IP ACT受到了包括美国电影协会(MPAA)、美国录音行业协会(RIAA)、美国服装生产厂家、安全在线药房联盟等在内的版权所有人的广泛支持。支持者认为,这项法案是必要的,因为它可以阻止大量在线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发生,从而避免美国企业数十亿美元收入的流失。

  “鞋类、服装、时尚配饰是世界上最常见的容易被假冒的商品”,美国服装和鞋类协会(AAF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凯文·伯克(Kevin M. Burke)指出,“由于美国消费者持续以电子商务作为主要的购物方式,因此,流氓网站已逐渐成为造假者将假货送进美国的流行方式。”

  虽然早在1998年10月,美国就颁布了旨在保护版权拥有者在互联网上权益的《数字千禧版权法案》(Th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DMCA),但许多内容制造者并不同意DMCA已保护了版权拥有者权利的说法。他们指出,近十年来,在线盗版音乐销售的猛增以及世界各地的人们非法下载电影文件的增长异乎寻常。版权拥有者认为,那些提供盗版内容下载的网站多在海外,且并不关心是否遵守DMCA。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一个超越DMCA的解决方案是必要的。

  “我们不能对那些侵害由数百万辛勤工作的美国人创造的娱乐产业的罪犯袖手旁观”,MPAA负责政府事务的执行副总裁迈克尔·奥利莱(Michael O′Leary)说。“PROTECT IP ACT是一个聪明、经过严谨论证法案,其目的是阻止盗版。总之,我们的要求就是,创新者必须遵守游戏规则。”

  投资者称法案扼杀创造力

  然而,包括互联网革命先驱、网景公司联合创始人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风险投资公司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弗雷德·威尔逊(Fred Wilson)以及全球“技术领域投资之王”、太阳微系统公司创始人维诺德·科斯拉(Vinod Khosl)在内的大约50名知名风险投资家6月23日发表了一封致国会公开信。信中,风险投资家们指出,PROTECT IP ACT不仅不能成功保护知识产权,而且还将“扼杀投资者对互联网服务的投资热情,抑制创新,从而伤害到美国的竞争力”。

  “保护IP是不必要的”,风险投资家们在公开信中说。他们认为,1998年10月颁布的《数字千禧版权法案》(DMCA)已经为内容制造者提供了全力保护,并且也为那些跟随新技术进行创新的人们以及消费者乃至美国经济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港口。

  一些来自音乐与电影行业的人士指出,十年来,有不少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伤害高科技企业和创新者的事情发生。比如,在线音乐商店Napster的前身本是音乐共享服务,但后来由于被指进行大规模侵权行为而遭受法律制裁,不得不转型为在线音乐商店,依靠付费服务生存,但还是于2002年6月宣告破产。再比如,美国最高法院2005年一致裁决,Grokster和其他P2P网络在引诱用户侵犯版权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Grokster不得不关闭它的允许人们随意下载歌曲的文件共享网络。

  不过,目前还没有证据证实这些事件已造成投资减缓。2000年至2004年,媒体娱乐产业中风险资本约占总风险资本4.6%。而2006年至2010年,这一比例已升至7.1%。

  中国互联网企业或遭“紧箍咒”

  在外界看来,如果PROTECT IP ACT 最终获得国会通过成为正式法案,那么它无疑成为美国收紧对在美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又一个知识产权监管“紧箍咒”。

  事实上,据媒体报道,美国国会下属的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SCC)成员正在建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表现也纳入对中国企业赴美IPO的监管范围。这意味着,今后SEC很有可能将给中国赴美的高科技概念股设立门槛。

  今年5月,USCC听证会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负责人迈克尔·施莱辛格(Michael Schlesinger)在书面证词中明确指出,迅雷、VeryCD等提供P2P传输服务的企业与中国互联网上电影、音乐盗版问题有直接联系。“搜狐、网易等众多中国互联网企业都属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打击目标。”他还点名批评了中国搜索引擎公司百度,称百度提供的MP3搜索功能,对于中国互联网上的盗版音乐传播负有很大责任。

  USCC委员迈克尔·魏塞尔(Michael R. Wessel)在听证会上提出,对存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在美上市中国企业进行制裁。“如果中国企业出现购买盗版软件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会给美国投资者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