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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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一、江苏省江阴工商局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世界一线知名商标商品案
案情:
2010年12月8日,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工商局根据举报线索,迅速采取行动,一举端掉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世界一线知名商标商品案,查获涉嫌假冒爱马仕、巴宝莉、普拉达、BOSS等78件世界知名商标的服装、鞋、眼镜等物品2万余件,整整装满7辆载重5吨的大卡车,案值在5000万元以上。工商机关现场还发现大量世界知名商标的吊牌、价格标签,以及涉嫌网络交易的电脑和部分网络销售订单。对于货品来源,经营者无法提供任何产品进货凭证。现场情况表明,这些吊牌及价格标签是在该仓库进行加工,然后挂到商品上的,此行为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案件处理:
经初步确定,该批货物均为假冒商品。由于案情复杂且案值巨大,2010年12月9日,江阴工商局将案件依法移交江阴公安机关。
二、重庆市工商局查处假冒LV、GUCCI等国际知名商标案
案情:
2010年12月1日下午2时,根据举报,重庆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快速出击,对时代豪苑商务楼、渝都商业大厦、佰富酒店等大楼进行现场检查,共计检查11个经营门店,查获涉嫌假冒LV、GUCCI、ROLEX、ARMANI、宝马、劳力士、江诗丹顿、法拉利等世界知名品牌的各类物品近2800件,案值达2000万元。
案件处理:
据初步调查,此次查获的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品牌商品的案件涉及9个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工商局将涉嫌犯罪的4个经营户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刑拘5人、追逃1人。
目前,重庆市工商局正在联系注册商标权利人对查获涉嫌侵权的商品作鉴定和确定案值,截至12月15日,已对其中24个品牌1300余件商品作出鉴定。由于查获涉嫌假冒的品牌品种较多,有70多个品牌近1500件商品,工商机关寻找其注册商标权利人遇到困难。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积极协助重庆市工商局处理相关事宜,预计在2011年3月初完成移送手续。
三、广东省汕头市工商局查获假冒知名化妆品商标案
案情:
2010年11月12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其辖区和平镇查获一辆货运车,现场检查发现货车上有涉嫌假冒的中华牙膏及化妆品等物品。当天下午,潮阳区工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货车上的货物进行清点,查明货物包括涉嫌假冒宝洁等公司的商品及假冒高露洁、中华、云南白药牙膏等共813件,涉及27个品种,案值高达1971万元。
案件处理:
2010年11月20日,汕头市潮阳区工商局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查处假冒洗涤用品案
案情:
2010年12月6日,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根据投诉线索,会同公安部门对东莞某洗涤用品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其生产的假冒MONA、ARIEL、IKA、ROMA、GUDA、Maxima等注册商标的洗涤用品31吨,原料及半成品40吨,外包装纸盒 2100个以及一批微电脑数控定量包装机、薄膜封口机、电脑屏自动包装机、输送带、搅拌机等生产设备,案值在30万元以上。
案件处理:
2010年12月20日,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将该案移送东莞市公安局。
五、上海市工商局闸北分局查处假冒The North Face、Columbia注册商标服装案
案情:
2010年11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闸北分局芷江西工商所在对辖区一仓库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大量涉嫌假冒The North Face、Columbia注册商标的服装共计5412件。
案件处理:
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系侵权假冒商品。因涉案金额较大,该案件已于2010年12月17日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经侦支队处理。
六、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商标案
案情:
2010年10月28日,海南省工商局根据举报,会同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海口市龙华路的一个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于某经销涉嫌假冒贵州茅台酒637瓶,案值达76.13万元。
案件处理:
经鉴定,上述酒均为假冒商品。因本案案值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海南省工商局已于案发当天将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批捕。
七、福建省石狮市工商局查获假冒知名体育用品商标案
案情:
2010年12月7日下午,福建省石狮市工商局灵秀工商所根据举报,在辖区某仓库中查获涉嫌假冒NIKE、PUMA、李宁商标的大量服装。其中涉嫌假冒NIKE商标的厚风衣2030件,薄风衣2850件,加厚风衣210件;涉嫌假冒李宁商标的厚风衣3040件,薄风衣1900件;涉嫌假冒PUMA商标的风衣1400件。涉嫌假冒侵权服装共计11430件,其中有标价的服装4880件,案值超过300万元。
案件处理:
2010年12月31日下午,石狮市工商局将该案件移交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2011年1月5日,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式签收移送书。
八、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联合查处销售假冒鸿星尔克鞋案
案情:
2010年12月6日,根据福建省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举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会同武汉市公安局和商标权利人对武汉市硚口区某体育用品商行一个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仓库内3名工作人员正在搬运、销售货物,仓库内存放有大量标称鸿星尔克的鞋,有男女户外跑鞋、男女滑板鞋、男女网球鞋、男女休闲鞋、男棉鞋等品种,共计19860双,案值492.5万元。
案件处理:
经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鸿星尔克注册商标产品。经初步调查,2010年3月中旬,该体育用品商行于云南昆明购进标称鸿星尔克鞋1721箱,一次性托运至武汉当事人仓库,共计支付购货款150万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货发票、出库单据,不能提供详细的能证明其货物来源的手续。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66箱,销售额3万余元,余下未售完部分被工商机关现场扣留、封存。
由于此案涉案数额较大,涉嫌犯罪,该案件已于2010年12月29日依法移交武汉市公安局处理。
九、甘肃省兰州市工商局查处假冒知名户外鞋商品案
案情:
自2010年11月底开始,甘肃省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销售涉嫌假冒知名品牌户外鞋的摊点进行跟踪摸排。2010年12月14日,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将以白某为首的涉案人员9人以及涉案物品、涉案车辆一举查获,共查获涉嫌假冒知名商标的户外鞋696双(JEEP牌户外鞋235双、GOLUNMBIA牌户外鞋194双、骆驼牌登山鞋220双、CAT牌登山鞋38双、MERRELL牌登山鞋9双),以及用于运输涉嫌假冒侵权商品的小型货车5辆,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案件处理: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重大,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扼制自然人叶某恶意注册商标案件
案情:
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查,自然人叶某自2005年以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522件商标,其中有233件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其中包括爱马仕、登喜路、Hermes、Gucci、普拉达、Prada、Bosch等大量高知名度涉外商标,该申请人明显出于非诚实使用意图,抢注他人商标,“傍名牌”恶意明显,该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如核准上述商标注册,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案件处理:
专项行动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上述异议案件中的62件确定为专项行动重点督办案件,提前加快审理。截至目前,涉及自然人叶某的233件恶意抢注商标异议案件均已裁定完毕,裁定结果均为异议成立,不予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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