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驳回高通上诉,需调整芯片授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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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KFTC”)去年12月曾宣布,高通在授权专利和销售智能手机芯片时妨碍市场竞争,决定对高通处以1.03万亿韩元(约9.12亿美元)的罚款,创下韩国反垄断史的最高罚金记录。
此外,KFTC还要求高通以合理的价格与竞争对手(其他芯片厂商)商讨专利授权事宜。如果需要,还要与手机厂商重新拟定芯片供应协议。
该裁决将严重影响高通与其他主要科技公司之间的授权协议,包括苹果、英特尔、三星和华为等。为此,高通今年2月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两起上讼。其一,要求撤销低等法院的裁决;其二,请求暂缓执行低等法院的芯片授权行为整改要求,直至第一起上诉宣布结果。
今日,首尔法院驳回了高通的第二项上诉,称低级法院的裁决不会对高通的业务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至于高通的第一项上诉,法院今日并未作出裁决。
高通总顾问唐·罗森伯格(Don Rosenberg)之前曾表示:“KFTC的裁决与事实相违背,无视市场的经济现实,误用了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数十年来,高通一直与韩国企业合作,共同推动了韩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高通的技术和业务帮助这些韩国公司发展成为全球移动市场的领先品牌。KFTC的裁决无视了这种‘双赢’的合作。”
而KFTC认为,高通在韩国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在销售芯片时强迫手机制造商为一些不必要的专利支付费用。此外,高通还拒绝向其它调制解调器芯片制造商授权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或者限制授权,这种行为妨碍了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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