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打赢庐剧《休丁香》官司
字号:
1957年陈仲根据庐剧艺人历代传承的传统庐剧《休丁香》唱词整理编撰了8场大型庐剧《休丁香》剧本,当年该剧赴京汇报演出深受好评。同年8月,该剧本由北京宝文堂书店出版发行,署名“陈仲整理”。但由于历史原因,陈仲一直未能再次在自己整理的《休丁香》上署名或取得著作权。
1993年,当陈仲发现市场上出售的庐剧《休丁香》音带是源于自己整理的版本时,开始了与出版方、制作者长达13年的官司,但却因已过诉讼时效被驳回。去年,陈仲将安徽音像出版社、《休丁香》光盘制作者黄琼起诉到法院。该案历经一审、二审,于10月30日在合肥市中院开庭重审。
法院认定被告安徽音像出版社、黄琼侵害了陈仲对整理本《休丁香》的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判决两被告停止出版发行或销售涉案光盘,并在报纸上刊登启事消除影响,另赔偿陈仲老人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经济损失19000元。
宣判后,双方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陈仲老人说:“今年是《休丁香》整理问世50年,能够得到正名,我已经很满足了。”(记者 郜征)
-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