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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是否侵权?

日期:2014-06-06 来源:Donews 作者:周勤燕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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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近日宣布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估值高达5亿美元,其高额的投资额及估值让业界感到震惊,也遭到很多媒体的质疑。 

        目前质疑的焦点在于今日头条并不生产内容,而是采集传统媒体的内容,涉嫌侵犯内容版权。 

        “今日头条”所展现的新闻并非用户直接使用搜索引擎精度搜索得来,而是该款APP事先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二次加工”的新闻。通过“今日头条”搜索展现给用户的信息,在网络版权法中被称为“深度链接”,“深度链接”几乎等同于剽窃。 

        侵权如何界定? 

        目前网页上的内容来源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链接,一种是深度链接。 

        “普通链接”主要是指设链者在其网站或网页上直接显示一般链接的标志,网络用户能够清楚地知道设链者的网站或网页同其它网站或网页建立了链接,并且能够通过点击一般链接标志指令浏览器访问被链接对象。 

        “深度链接”是指设链者通过嵌入式加框技术,将被链接对象的网址隐藏在自己的网站(网页)中,点击链接后,一般不接入到设链网站,URL仍然在自己的服务器上。网络用户并不一定知道设链者网站(网页)同其他网站(网页)建立了链接。 

        其中,深度链接也分为两种形式。其一是标明了内容信息的来源,其二是没有标明来源。 

        对于普通链接来说,只要不对链接网站的权益人造成损害,一般不涉及到版权侵权问题。 

        对于深度链接来说,是否侵权在实践中仍然存有争议。对于标明来源的深度链接,一般被认定不构成侵权,但会涉及到不正当竞争。虽然标明了内容来源,但是一般的用户看到网页URL地址没有变,用户会误认为是设链者提供的内容,会对被链网站造成一定的替代性,没有去被链网站访问流量流失和广告资源的流失。 

        而不标明内容信息来源的,则构成直接侵权。 

        今日头条是否侵权? 

        “今日头条”有侵权的问题存在,但是不直接影响到商业模式。 

        目前,“今日头条”上的新闻内容,绝对大多数都是普通链接,只有极少数的深度链接。 

        普通链接一般不涉及到版权侵权问题,但有一种例外,即被链网页的内容本身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到第三方权益。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今日头条提供的搜索链接服务涉嫌侵权,真正权益人可以按照通知删除规则 要求予以删除或断开链接。如不删除或断开链接,“今日头条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不一定是版权侵权,有可能是名誉侵权或共同侵权。” 

        而今日头条上的深度链接非常少,基本都是标明了内容来源的深度链接。这种情况目前不构成侵权。 

        赵占领分析称,今日头条中的深层链接占比很少,如果深层链接占比过大,则会影响其整个商业模式的发展。 

        官方回应 

        针对多家媒体的质疑,“今日头条”官方从内容合作、为媒体导流等方面进行了回应和说明,否认存在侵权行为。 

        “今日头条”方面负责人表示,首先其只和网络媒体合作,且合作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截至目前已经和千家媒体网站、门户垂直网站、新兴的网络社区、以及自媒体达成合作。 

        其次,今日头条”是移动端的开放阅读应用,和PC端的导航网站、搜索引擎类似,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不展现自己的广告。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包括网址、广告、品牌、下载链接、微信公众账号等等。在合作伙伴服务器稳定的情况下(因为用户量太大,合作网站出现过多次宕机),用户被完整的重定向给合作网站,每天可以给许多合作网站带来上百万的用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