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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鼓风机都能叫“佩奇”

日期:2019-02-20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张淳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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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小猪佩奇过大年》的预告片《啥是佩奇》在网络上迅速走红,而片中爷爷为孙子自制的“鼓风机佩奇”也引来大量网友的追捧。很快,便有商家在咸鱼、淘宝等电商网站上高价销售“电影同款鼓风机佩奇”。“小猪佩奇”形象的在华代理方则表示,商家仿制“鼓风机佩奇”涉嫌侵权。


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有卖家上传视频展示了自制“鼓风机佩奇”的整体外观,声称已接到大量订单,将陆续制作。还有网店表示,《啥是佩奇》中的原型手摇鼓风机产自其工厂,下一步计划推出粉色款鼓风机。目前网络上出售的“鼓风机佩奇”价格从60元至200元不等,出售此类产品的卖家大多是用功率为350瓦的手摇鼓风机改造而成,但不同品牌的鼓风机价格从20元至29元不等,被制作成“佩奇”后价格至少翻了3倍以上。


或许,在商家看来,“鼓风机佩奇”无非是给鼓风机装上几个螺母和铁丝,改造起来很容易,但利润可观,趁着预告片正火,可以“搭便车”大赚一笔。然而,“鼓风机佩奇”虽然看起来简单,却并非可以随便复制。


一方面,《啥是佩奇》中制作的“鼓风机佩奇”来自导演的创意,而网店上销售的所谓“同款”“原型”,涉嫌构成侵权。同时,“小猪佩奇”作为一部英国学前动画片,其商标及著作权归属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啥是佩奇》及电影《小猪佩奇过大年》,是由阿里影业和娱乐壹公司合作,因此,“鼓风机佩奇”可以视为娱乐壹公司授权制作的“小猪佩奇”衍生品,在未经娱乐壹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一些商家擅自生产销售“鼓风机佩奇”,涉嫌侵犯其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自进入我国市场以来,小猪佩奇的商标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小猪佩奇所有者“娱乐壹”关键词,仅2018年就有32起,主要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等类型案件。另据媒体报道称,娱乐壹公司还发起200起跟《小猪佩奇》相关的知识产权诉讼。2018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一起“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汕头两家玩具企业被判赔娱乐壹公司15万元。对于“电影同款鼓风机佩奇”的跟风销售,“小猪佩奇”形象的在华代理方表示,将根据目前网店上的销售情况,汇集法务、打假等部门研究下一步措施。鼓风机虽然司空见惯,但并非每个鼓风机都是“佩奇”。广大商家要提升知识产权意识,避免侵权行为。


动漫周边是动漫产业链中最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一环。在美国的电影产业中,动画、科幻、魔幻等类型作品的收入只有30%左右来自票房,其余都来自电影衍生品授权和主题公园等版权运营。因此,动漫衍生品往往成为被侵权盗版的重灾区,最有力的打假就是以正品抢占市场。在美日等影视产业发达的国家,衍生品的开发伴随着整个影视作品的创作和制作过程,甚至在剧本阶段就已经介入其中。比如迪士尼在电影上映前,就会对其中的形象进行授权,影片一旦上映,衍生品就在影院同期销售,这样的制作销售模式显然可以更好地推动衍生品在市场上的后续拓展。当然,版权方更会在版权保护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鼓风机佩奇”仿制一事,应给我们以警示,公众在提升版权意识的同时,版权方也应重视衍生品开发。目前国内不少电影的出品方、制片方缺乏将衍生品纳入整体运营框架的意识,缺乏授权概念。值得欣慰的是,有些国内影视制作方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如前些年热播的动画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不仅在电影中设计了“小空空”的情节,还提前定做了一批玩偶、手机壳、笔记本等衍生品,推出衍生品首日销售收入便突破1180万元。可以想见,如果制作方都能够重视衍生品开发,在预告片推出之时就推出丰富的衍生品,“李鬼”也就没有了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