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产业对全国GDP贡献率达6.87%
10月28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连续5年开展的“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比重保持增长,已占全国GDP的6.87%。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并进一步完善:形成了集软件和一般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版权质权登记为一体的著作权登记体系,以版权保护中心、版权协会为主力的版权社会服务机制基本建成,作用明显;健全了文字、音乐、音像、电影和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些作者团体和产业、行业协会相继成立,中介组织和版权维权组织也在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了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继2013年包括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在内的著作权登记总量首次突破百万件以来,我国著作权登记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2011年至2014年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共计283.01万余件,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47.6%。2015年截至目前,全国作品登记共计68.97万余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9.19万余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28件,总量已达88.2万余件,延续了近年来持续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登记量再创历史同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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