豌豆荚涉嫌侵权隐患:手机开发商与平台商应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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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知名手机助手软件豌豆荚发布最新版本,增加能在手机端即时播放、下载热门影视剧和音乐等资源的功能,这一功能受到用户追捧。然而,豌豆荚新版本刚发布不久,乐视网、搜狐视频等视频网站发表声明,指责豌豆荚上的大量视频内容未经其授权,已涉嫌侵权,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时间,豌豆荚等手机助手软件迅速成为许多视频网站的重点“观察对象”。作为安卓资源下载平台,手机助手软件在给手机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其海量资源从何而来?面对权利人的维权,一份“版权免责”声明书能否为其规避风险?
免费下载引权利人不满
手机助手软件是一款常见的智能手机管理工具,通过该软件将手机和电脑进行连接,用户可轻松下载游戏、音乐、小说、视频、图片等资源。常见的手机助手软件有91助手、360助手、豌豆荚等,这几款软件几乎占据了国内整个安卓手机市场。
手机助手软件是一款常见的智能手机管理工具,通过该软件将手机和电脑进行连接,用户可轻松下载游戏、音乐、小说、视频、图片等资源。常见的手机助手软件有91助手、360助手、豌豆荚等,这几款软件几乎占据了国内整个安卓手机市场。
记者通过下载、安装上述几款手机助手软件后发现,通过360手机助手可实现即时观看、下载多部热门影视剧和免费下载大量电子书;豌豆荚上可实现《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等综艺节目和《纸牌屋》等最新美剧的同步更新和播放下载;大量热门影视剧歌曲被制作成手机铃声放到91手机助手上可供下载。那么,这些资源从何而来?这些资源的版权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
风行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这些手机助手软件上的应用软件和游戏等,大多来自开发商和网友上传;有些电子书是同一些数字出版公司合作,如360手机助手同北京掌中浩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掌中阅)合作,双方共同推广北京掌中阅旗下的电子书;有的来自于母公司,如91手机助手上的铃声资源,来自于母公司百度。“这些资源大多无版权问题,有争议的是那些热门影视剧和综艺节目,我们也已注意到公司的作品被免费下载。”这位负责人表示。
搜狐视频法务部负责人和乐视网法务部总监刘晓庆证实了上述负责人的说法,他们均告诉本报记者,两家视频网站均未授权任何一家手机助手软件开发商播放和下载他们享有独家网络传播权的影视剧,这些作品是网友上传还是软件开发商自己提供,还有待进一步确认。刘晓庆还透露,乐视网已就这些影视剧版权问题,同部分开发商进行沟通,希望达成深层次合作。但对于侵权意图明显的,已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将在近期提起诉讼。
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多家手机助手软件公司求证。截至发稿,他们并未作出明确回应。
现有模式暗藏版权风险
同苹果App Store较高的封闭性相比,安卓平台具有很高的开放性。所以,长期以来,对安卓平台引发的法律问题讨论也并不很多,尤其是对手机助手平台上内容的版权保护问题谈之甚少。那么,在这类软件上出现的海量资源到底是否存在版权风险?
同苹果App Store较高的封闭性相比,安卓平台具有很高的开放性。所以,长期以来,对安卓平台引发的法律问题讨论也并不很多,尤其是对手机助手平台上内容的版权保护问题谈之甚少。那么,在这类软件上出现的海量资源到底是否存在版权风险?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负责人何美华律师对本报记者分析,要确定是否存在版权风险,应具体分析此类软件的内容运作模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一是仅帮助手机用户实现在手机与电脑、手机与手机之间传输内容;二是此类软件开发商自己提供服务器,存储版权内容,并提供给手机用户;三是仅提供搜索索引服务,通过浏览器跳转或播放器跳转,将用户指引到版权内容的原始提供页面。”
何美华进一步解释,第一种模式中,手机助手软件仅作为辅助传输工具,其行为并不侵权。第二种模式中又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开发商自行上传、编排内容,二是用户上传。对于软件开发商自行上传和编排行为,将构成直接侵权;对于用户上传内容,但软件运营者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或经通知不删除内容,将构成帮助侵权。第三种模式下,何美华认为,只有链接的是未经授权发布的内容且经通知未断开链接的,方可能构成侵权。“由此可见,除了作为工具帮助个人用户在自用范围内传输内容外,手机助手软件的其他模式都存在版权风险”。何美华指出。
多方合作共赢化解纠葛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在各家手机助手网站上都有一份相似的版权声明,都提到“本公司出品的手机助手,仅作为沟通平台,所展示的内容资源均为网友上传或由版权方提供。如若出现纠纷,公司将不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一旦出现法律纠纷,这样一份声明能否为其免责?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在各家手机助手网站上都有一份相似的版权声明,都提到“本公司出品的手机助手,仅作为沟通平台,所展示的内容资源均为网友上传或由版权方提供。如若出现纠纷,公司将不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一旦出现法律纠纷,这样一份声明能否为其免责?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表示否定:“手机助手开发商的运营模式如果符合以上几种运作模式,是否侵权比较容易判断。对于开发商没有在其能力范围内采取合理审查判断措施和未尽到注意义务的,即便是未直接侵权,也有可能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因此,仅凭一纸版权声明,不能为其免责。”
版权问题关系到此类软件开发商的生存,但记者了解到,一些内容商为提高产品知名度和获取较高流量,对于平台商的一些侵权行为采取了默许态度。长此以往,势必给权利人造成严重伤害,同时,埋下了版权隐患。那么,如何化解这一难题?
王迁和刘晓庆均表示,除了加大版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外,各方更应该加强合作,实现多方共赢。“双方可通过合作,开发商获得内容商授权,在平台上提供正版资源下载,通过分成或其他形式共同获益。如果不能担负版权采购成本的,双方可将资源进行置换,开发商推广内容商的内容和移动应用程序,让内容商获得更高流量和用户,平台商也借此丰富自身内容资源,规避了版权风险。”刘晓庆表示。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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