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进行修改
字号:
《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等进行了修改。其中,将第二十九条中的“视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所称图书脱销”修改为“视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图书脱销”。将第三十条中的“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修改为“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声明”。此外,决定还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规中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知识产权报 记者 姜旭)
-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