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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南省作协主席“剽窃”案尘埃落定张宇输了

日期:2008-03-19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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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余作者夏泊告原河南省作协主席张宇“剽窃”案尘埃落定——两场官司张宇都输了。

  败诉的张宇,除了要“立即停止侵犯夏泊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夏泊4万元经济损失外,还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

  3月17日,他已委托法院将4万元赔偿金转交给夏泊。

  【四年对垒】

  风波

  业余作者告原作协主席剽窃

  2004年9月,一则消息在河南文坛炸开了锅——时任省作协主席的张宇被人告到郑州市中级法院,被指剽窃作品。起诉张宇的,是名不见经传的业余作者夏泊,郑州某设计研究所的一名职工,时年57岁。

  夏泊说,张宇的小说《蚂蚁》剽窃了他的长篇小说《离散的音符》,要求法院判令张宇停止《蚂蚁》发行,公开销毁,并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赔偿各种损失共30余万元。

  《离散的音符》于2004年1月在香港出版,是一部40万字的自传性、纪实性小说,完全根据夏泊本人的独特经历及遭遇所写:1967年1月,热血冲动的他偷越国境时被抓,这个幻想要“抗美援越”的年轻人被迫在越南监狱待了整整20天;1970年他因发表关于江青、林彪等人的“反动言论”,被定罪“现行反革命”判处无期徒刑,1979年平反。

  张宇的《蚂蚁》晚于《离散的音符》半年出版。这部24万字的作品,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其内容与《离散的音符》相同或实质相似之处多达20万字。

  渊源 张宇对夏泊的创作倾注了很多心血

  “接到法院的传票,看见起诉我的人是夏泊,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第一个动作就是拿起电话,想找夏泊问个究竟。”张宇说。

  但是,张宇很快又放下了电话——“我们关系一直很好,他既然起诉我,就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张宇和夏泊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渊源呢?张宇是夏泊的文学领路人,没有张宇的指导,夏泊后来也许就不会走上文学之路,这是夏泊和张宇都认同的说法。

  原来,张宇和夏泊曾同住一栋楼。1993年,夏泊经朋友引见,结识了时任河南省作协副主席的张宇,并经常带着妻子的作品请张宇指导。

  交往过程中,张宇没看好夏泊妻子的作品,反而看好夏泊,并鼓励他写自己的经历。

  夏泊也很希望能把自己的独特经历写出来。在张宇的指导下,夏泊的写作水平突飞猛进,于是就有了后来的《离散的音符》。

  公允地说,张宇为夏泊创作《离散的音符》倾注了很多心血,这一点夏泊也予以认可,但他同时表示:张宇正是利用指导之机,剽窃了他的作品,也就是后来的《蚂蚁》。

  官司 7个月内 业余作者两告恩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5年3月,夏泊再次以“剽窃”,将张宇起诉到郑州市中级法院。

  这次,引起事端的是张宇2003年发表的中篇小说《蚂蚁与爱情》。夏泊认为,这篇小说抄袭了他的《那一面小镜子》。

  原来,夏泊在越南监狱被关押期间,曾接受过一面女犯人赠送的镜子。大约1994年,已得到张宇指点开始写作的夏泊,以这段人生经历为蓝本,完成小说《那一面小镜子》。

  1999年之前,夏泊曾多次以《镜子》、《诚实的小镜子》为标题向国内杂志社投寄,但均未发表。2004年,夏泊把包括《镜子》在内的4部作品整合成一部长篇小说,即《那一面小镜子》在香港发表。

  这两部作品均是以第一人称描述了主人公在越南监狱的一段生活。尴尬的是,两部作品中的主要人物均有陈上士、陶中尉、小女人、老女人等,故事情节基本相同,语言上有1.2万字基本相同。

  终审 两起官司张宇都输了

  2006年9月26日,夏泊起诉张宇的两起案子一审有果,两人胜负各半。接到判决后,张宇和夏泊均提出上诉。

  今年3月10日,省高级法院对这两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这两起官司张宇都输了。

  对于第一起《蚂蚁》侵权案,省高级法院撤销了郑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张宇停止侵权,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夏泊经济损失4万元。

  原因是,夏泊的《那一面小镜子》源自其早期作品《曼陀(托)琳的囚徒》,夏泊对这两部作品均享有著作权,而张宇也参与修改了,双方都对此享有署名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但是,张宇发表合作完成的作品,应经夏泊许可,而张宇未能证明他出版《蚂蚁》征得了夏泊的同意,故此侵犯了夏泊的著作权。

  对于第二起案件,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张宇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

  原因是,根据杂志社的退稿信,《那一面小镜子》夏泊于1996年之前创作完成,而张宇未提供《蚂蚁与爱情》的成稿时间,因此法院认定《那一面小镜子》创作完成在先。

  其次,这两部作品均以第一人称描述了主人公在越南监狱的经历,故事情节大量类似,语言上有12000字基本相同。再者,张宇也承认他曾指点并亲自修改夏泊的作品,所以他有机会接触到夏泊的作品,包括《那一面小镜子》。

  【专访张宇】

  确实占了夏泊的便宜

  谈输赢 输得心服口服


  昨天下午,在建业城市花园住处,张宇接受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败诉了也很高兴,我输得心服口服。”

  作为原省作协主席,尽管接连两次被夏泊扣上“剽窃”的恶名,但张宇提起夏泊还连连称:“夏泊是一个很厚道的人、很有责任心的男人,他的人生经历很艰苦,我不恨他。”

  张宇说,他指导夏泊写作有十几年,光给他改稿子都改了6年,期间帮夏泊发了不少作品,他没要过一分钱的好处,哪怕连夏泊一盒烟都没要过。

  在张宇的指导下,夏泊根据自身经历写下了《曼陀(托)琳的囚徒》,但是一直都没能发表。后来,夏泊把素材交给了张宇,“他当时说,只要把他的事情公之于众,他就心满意足了。”张宇根据《曼陀(托)琳的囚徒》写的作品《蚂蚁》发表后,还将书拿给夏泊看,当时夏泊很高兴。张宇表示要把4万元稿费和夏泊平分,但是被夏泊拒绝了。

  说实话 这不是我俩的仇和怨

  《蚂蚁》后记中,张宇也特地对夏泊提供素材表示了感谢,书出版后他首先给夏泊送了一本。

  夏泊则认为,张宇在《蚂蚁》“后记”中的特别感谢,更证明了他的剽窃事实。张宇则说自己有口难言 ——“他把材料无偿提供给我,这些都是口头说的,没有文字材料,所以我举不出来证据,败诉了。”

  张宇说,开庭前后,夏泊的律师曾建议张宇把夏泊约出来,两人好好谈谈,喝几杯酒后让夏泊诉诉委屈、哭一场就好了,官司也不用打了,被张宇拒绝了。张宇表示,通过法院判决,来界定一下版权也好,自己坦荡荡,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的,所以官司就打开了。“希望夏泊不要将我俩之间的事情看作仇和怨,应该看作是版权的一个界定。”

  表歉意 给学生道歉不丢人

  采访结束后,张宇专门写了一段表达歉意的文字交给商报记者,并允诺可以公开,“我的作品确实占了夏泊的便宜,而且作为老师给学生道个歉不丢人!”

  我的长篇小说《蚂蚁》和中篇小说《蚂蚁与爱情》全部取材于夏泊先生蒙冤入狱的亲身经历,并在《蚂蚁》“后记”中写清楚是夏泊先生送给我的素材,并表示感谢。出版后我把一本书当礼物送给了夏泊先生。后来夏泊先生把我告到法庭“抄袭剽窃”,我完全理解和支持夏泊先生的行动,现在是法治社会,界定版权是好事。

  通过一审二审,现在的判决结果是,虽然没有夏泊先生诉状中所称的“抄袭剽窃”,但“侵权”成立了。我不懂法律,法官说“侵权”是一个大概念,面积很宽,追究到底,主要是我没有夏泊同意我使用以其亲身经历作为写作素材的法律证据,没有证据不行。虽然心里不舒服,想想也公道。所以我对这个判决结果,也算心服口服。

  根据判决结果,要向夏泊先生公开道歉。于是,我今天正式向夏泊先生公开道歉!

  夏泊先生与我交往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他年轻的时候蒙冤入狱,出狱平反后结婚,发现妻子患上疾病,从轻到重,他一直照顾服侍妻子十几年如一日。他曾经背着轮椅上的妻子坐飞机看长城。这种责任感,这种对妻子的爱,这种重情重义,令人尊敬。所以,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任和尊敬的男人。

  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有因就有果,谁也跑不掉。看起来为人为文,还是要诚实。公开向夏泊道歉以后,我也有得到解脱的轻松感。真的谢谢夏泊先生。(记者 肖风伟 实习生 崔颖)